芜湖市中医院紧急采购N95口罩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芜湖市中医院紧急采购N95口罩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略) 紧急采购N95口罩(二次)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8763
二、项目名称: (略) 紧急采购N95口罩(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商河县玉皇庙镇吕常东街2号2楼211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N95 口罩(无菌折叠耳挂式) 品牌:怡恩康 规格型号:无菌折叠耳挂式 数量:* 单价:0.*元 | 名称:N95 口罩(无菌折 叠头戴型) 品牌:怡恩康 规格型号:无菌折叠头戴型 数量:* 单价:1.*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俊王亚平 储菁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若中标价在100万元-500万元,则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2)若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则代理费=中标金额×1.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87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
①世投联行(北京) (略)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最高限价;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承诺函。
②安徽 (略)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③ (略) ,商务条款偏离表未填写
④安徽 (略) ,交货时间3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⑤安徽泉康 (略) ,核心产品一览表无法人签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变更原因:原中标单位深 (略) 主动向采购人递交放弃函,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由原第二名济南 (略) 替补为中标单位。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弋江区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39-2号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采购文件.pdf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略) 紧急采购N95口罩(二次)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8763
二、项目名称: (略) 紧急采购N95口罩(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商河县玉皇庙镇吕常东街2号2楼211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N95 口罩(无菌折叠耳挂式) 品牌:怡恩康 规格型号:无菌折叠耳挂式 数量:* 单价:0.*元 | 名称:N95 口罩(无菌折 叠头戴型) 品牌:怡恩康 规格型号:无菌折叠头戴型 数量:* 单价:1.*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俊王亚平 储菁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若中标价在100万元-500万元,则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2)若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则代理费=中标金额×1.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87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
①世投联行(北京) (略)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最高限价;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承诺函。
②安徽 (略)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③ (略) ,商务条款偏离表未填写
④安徽 (略) ,交货时间3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⑤安徽泉康 (略) ,核心产品一览表无法人签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变更原因:原中标单位深 (略) 主动向采购人递交放弃函,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由原第二名济南 (略) 替补为中标单位。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弋江区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39-2号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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