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监所伙食配送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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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监所伙食配送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监所伙食配送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江洲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8日19:1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3日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铎文
项目联系电话077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光学 077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城路鸿都大厦4楼广西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铎文 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3-C3-*-GX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所伙食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付款方式

1、 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开始前15日内,*方应依据*方审定的相应配送期间执行的《食材报价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食材配送单》,向*方提交上一月的本合同价款书面请款申请,经*方确认后*方于10日内向*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双方无未决之争议、*方无违约行为的,*方于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上一个月的本合同价款支付至*方指定收款账户,*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方负责。

以上付款均无息;*方不提交发票的,*方可以拒绝付款,前述付款期限顺延;若有在先的付款条件,条件未成就而*方已先行提交发票的,付款期限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算;

2、本合同称报价、价格、费用、价款均为含税费用,*方支付的本合同价款已包含食材自身价款以及*方为食材进行的配送、生产、检验检测、仓储、包装、运输、采取保鲜措施、人力、保险、更换、补货、留样等关联事项费用,即本合同价款已包含*方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应获得的所有对价以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除经依照上述约定确认的支付本合同价款外,*方不需再向*方支付其他费用或对价;*方仅对*方该独立对象负担上述支付义务,不对*方人员或第三方有任何支付对价的义务或其他义务。

1、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人开具预付款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给成交人。*方依据合同约定每月向*方支付货款时应先扣除预付款。每个月实际支付额=该月实际交易额×70%(30%的预付款于每月分摊扣回)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实际支付额=该月实际交易额-(已支付预付款-前11个月已扣回预付款总和)

2、采购单位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每月开始前15日内,*方应依据*方审定的相应配送期间执行的《食材报价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食材配送单》,向*方提交上一月的本合同价款书面请款申请,经*方确认后*方于10日内向*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双方无未决之争议、*方无违约行为的,*方于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上一个月的本合同价款支付至*方指定收款账户,*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方负责。

以上付款均无息;*方不提交发票的,*方可以拒绝付款,前述付款期限顺延;若有在先的付款条件,条件未成就而*方已先行提交发票的,付款期限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算;

3、本合同称报价、价格、费用、价款均为含税费用,*方支付的本合同价款已包含食材自身价款以及*方为食材进行的配送、生产、检验检测、仓储、包装、运输、采取保鲜措施、人力、保险、更换、补货、留样等关联事项费用,即本合同价款已包含*方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应获得的所有对价以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除经依照上述约定确认的支付本合同价款外,*方不需再向*方支付其他费用或对价;*方仅对*方该独立对象负担上述支付义务,不对*方人员或第三方有任何支付对价的义务或其他义务。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        

联系方式:梁光学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新城路鸿都大厦4楼广西 (略)             

联系方式:陈铎文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铎文

电 话:  07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监所伙食配送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江洲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8日19:1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3日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铎文
项目联系电话077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光学 077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城路鸿都大厦4楼广西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铎文 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3-C3-*-GX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所伙食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付款方式

1、 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开始前15日内,*方应依据*方审定的相应配送期间执行的《食材报价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食材配送单》,向*方提交上一月的本合同价款书面请款申请,经*方确认后*方于10日内向*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双方无未决之争议、*方无违约行为的,*方于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上一个月的本合同价款支付至*方指定收款账户,*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方负责。

以上付款均无息;*方不提交发票的,*方可以拒绝付款,前述付款期限顺延;若有在先的付款条件,条件未成就而*方已先行提交发票的,付款期限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算;

2、本合同称报价、价格、费用、价款均为含税费用,*方支付的本合同价款已包含食材自身价款以及*方为食材进行的配送、生产、检验检测、仓储、包装、运输、采取保鲜措施、人力、保险、更换、补货、留样等关联事项费用,即本合同价款已包含*方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应获得的所有对价以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除经依照上述约定确认的支付本合同价款外,*方不需再向*方支付其他费用或对价;*方仅对*方该独立对象负担上述支付义务,不对*方人员或第三方有任何支付对价的义务或其他义务。

1、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人开具预付款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给成交人。*方依据合同约定每月向*方支付货款时应先扣除预付款。每个月实际支付额=该月实际交易额×70%(30%的预付款于每月分摊扣回)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实际支付额=该月实际交易额-(已支付预付款-前11个月已扣回预付款总和)

2、采购单位按月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每月开始前15日内,*方应依据*方审定的相应配送期间执行的《食材报价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食材配送单》,向*方提交上一月的本合同价款书面请款申请,经*方确认后*方于10日内向*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双方无未决之争议、*方无违约行为的,*方于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上一个月的本合同价款支付至*方指定收款账户,*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方负责。

以上付款均无息;*方不提交发票的,*方可以拒绝付款,前述付款期限顺延;若有在先的付款条件,条件未成就而*方已先行提交发票的,付款期限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算;

3、本合同称报价、价格、费用、价款均为含税费用,*方支付的本合同价款已包含食材自身价款以及*方为食材进行的配送、生产、检验检测、仓储、包装、运输、采取保鲜措施、人力、保险、更换、补货、留样等关联事项费用,即本合同价款已包含*方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应获得的所有对价以及所应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除经依照上述约定确认的支付本合同价款外,*方不需再向*方支付其他费用或对价;*方仅对*方该独立对象负担上述支付义务,不对*方人员或第三方有任何支付对价的义务或其他义务。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        

联系方式:梁光学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新城路鸿都大厦4楼广西 (略)             

联系方式:陈铎文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铎文

电 话: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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