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流标暨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流标暨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满3家,第一次采购流标。我单位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YKDZDK-G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工程概况: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南门悬挑部分石材更换为铝单板、避雷线更换、幕墙重新打胶、石材墙面清洗等;南门亮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南门室内外灯具更换、军徽亮化、洗墙灯定制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五)最高限价:171.75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十一)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三)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外立面幕墙施工业绩。
(十四)拟委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外立面幕墙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十五)拟委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十六)拟委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供应商提供截止投标时间最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主要内容、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无上述信息则需另外提供经业主方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一并提交以供核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3.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同无类似项目经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2 月9 日至2 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以下材料仅为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核要求,通过此项审核不保证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制作报价文件时仍需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提供截图或承诺书)
7.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
8.近三年内(截止报价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9.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社保、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邮箱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并电话或短信通知采购机构联系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联系人:雍工、孟工 。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3 月1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3 月1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潜山路342号(新华优阁对面)。
投标方式:由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3 月1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潜山路342号(新华优阁对面)。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2 月17 日上午,联系人:雍工、孟工,电话:*/0551-*。
(二)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若未进行现场踏勘,则视为无效报价。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等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踏勘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踏勘时需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及现场踏勘授权书,现场踏勘授权书由采购人确认后交供应商,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助理、南老师
办公电话:0551-*,0551-*
移动电话:*,*
邮 箱:*@*ttp://**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助理
联系电话:*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雍工、孟工
联系方式:*/0551-*
邮 箱:*@*q.com
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满3家,第一次采购流标。我单位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YKDZDK-G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工程概况:南门石材更换及亮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南门悬挑部分石材更换为铝单板、避雷线更换、幕墙重新打胶、石材墙面清洗等;南门亮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南门室内外灯具更换、军徽亮化、洗墙灯定制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五)最高限价:171.75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十一)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三)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外立面幕墙施工业绩。
(十四)拟委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外立面幕墙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十五)拟委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十六)拟委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供应商提供截止投标时间最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主要内容、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无上述信息则需另外提供经业主方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一并提交以供核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3.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同无类似项目经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2 月9 日至2 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以下材料仅为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核要求,通过此项审核不保证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制作报价文件时仍需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提供截图或承诺书)
7.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承诺书。(提供网页截图)
8.近三年内(截止报价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9.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社保、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邮箱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并电话或短信通知采购机构联系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联系人:雍工、孟工 。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3 月1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3 月1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潜山路342号(新华优阁对面)。
投标方式:由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3 月1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潜山路342号(新华优阁对面)。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2 月17 日上午,联系人:雍工、孟工,电话:*/0551-*。
(二)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若未进行现场踏勘,则视为无效报价。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等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踏勘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踏勘时需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及现场踏勘授权书,现场踏勘授权书由采购人确认后交供应商,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助理、南老师
办公电话:0551-*,0551-*
移动电话:*,*
邮 箱:*@*ttp://**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助理
联系电话:*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雍工、孟工
联系方式:*/0551-*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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