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泛光照明工程(GXZC2023-G2-000083-GXDC)更正公告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泛光照明工程(GXZC2023-G2-000083-GXDC)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7: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丽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峰区乐群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鼎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2-*-GX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逾期签约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八),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承包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承包人自行放弃。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延期三个月的,除按上述标准赔偿给发包人外,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负责。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逾期签约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八),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承包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承包人自行放弃。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延期三个月的,除按上述标准赔偿给发包人外,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负责。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 工程款按月支付。①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②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质量要求,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④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无息)。 | 工程款按月支付。①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按工程计量周期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②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质量要求,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④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无息)。 |
3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11投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 1.11投标人应按《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
4 | 更正工程量清单 | / | 工程量清单已调整,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 类似项目是指:指考核期内承接过验收合格工程造价200 万元以上的照明亮化工程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指考核期内承接过工程造价200 万元以上的照明亮化工程项目。 |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策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丽英
电 话:0773-*
附件信息:
27.4K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7: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丽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峰区乐群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鼎策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2-*-GX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整体搬迁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逾期签约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八),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承包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承包人自行放弃。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延期三个月的,除按上述标准赔偿给发包人外,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负责。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逾期签约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八),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承包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承包人自行放弃。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延期三个月的,除按上述标准赔偿给发包人外,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负责。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 工程款按月支付。①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②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质量要求,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④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无息)。 | 工程款按月支付。①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按工程计量周期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②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质量要求,合同内进度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④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无息)。 |
3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11投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 1.11投标人应按《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
4 | 更正工程量清单 | / | 工程量清单已调整,以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 类似项目是指:指考核期内承接过验收合格工程造价200 万元以上的照明亮化工程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指考核期内承接过工程造价200 万元以上的照明亮化工程项目。 |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策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2号梯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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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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