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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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次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PJF*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万元,招 (略) (略)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采购人职
工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
报销理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 (略) 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
期限己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0月15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贿行为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
应的经过银保监会备案合同条款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
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号)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购买标书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
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电汇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只支持对公账户)。汇款账号:户名:辽宁合建 (略) 第九分
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F*1
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次公告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97万元
最高限价:委托管理费综合费率不高于2%如保监会出台最新规定,按保监会最新规定执
行)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采购人职
工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
报销理赔。
履约期限:2023年至202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出。
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
关。
(四)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单位对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业主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如下:
登录裁判文书网后进行如下操作:
1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
前日期点击检索
2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
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3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
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4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
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 (略)

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人:董女士彭女士

话:024-*-80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10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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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PJF*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万元,招 (略) (略)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采购人职
工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
报销理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 (略) 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
期限己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0月15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贿行为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
应的经过银保监会备案合同条款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
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号)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人身份证)及购买标书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
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电汇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只支持对公账户)。汇款账号:户名:辽宁合建 (略) 第九分
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F*1
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三次公告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97万元
最高限价:委托管理费综合费率不高于2%如保监会出台最新规定,按保监会最新规定执
行)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采购人职
工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
报销理赔。
履约期限:2023年至202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出。
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
关。
(四)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单位对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业主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如下:
登录裁判文书网后进行如下操作:
1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
前日期点击检索
2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
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3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
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4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
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 (略)

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人:董女士彭女士

话:024-*-803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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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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