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武陵镇禹安村市级土地整理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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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武陵镇禹安村市级土地整理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区武 (略) 级土地整理项目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万州区武 (略) 级土地整理项目”补遗发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修改为:

3.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村土地整理(治)项目或宜机化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

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改为:

5.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5.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村土地整理(治)项目或宜机化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造价: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

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2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潜在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 (略) 万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2月13 日




[**].CQCF
招投标清单.pdf

万州区武 (略) 级土地整理项目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万州区武 (略) 级土地整理项目”补遗发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修改为:

3.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村土地整理(治)项目或宜机化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

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改为:

5.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5.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村土地整理(治)项目或宜机化项目或千亿斤粮食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造价: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

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2月27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潜在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 (略) 万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2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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