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半年(2-6月)土地评估服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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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上半年(2-6月)土地评估服务招标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金发集团2023年度上半年(2-6月)土地评估服务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浏阳经开区官网政府采购栏挂网公示,因采购文件内容调整,现发布补充及延期公告,延期至2023年2月15日14时30分,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发集团2023年度上半年(2-6月)土地评估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 (略)

1.3项目概况: (略) 每宗待出让(或待收回)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确定每宗土地的出让起始价(或收回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1.4服务内容:对每宗待出让(或待收回)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确定每宗土地的出让起始价(或收回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二、 技术要求

2.1无 (略) 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获得最新的资料成果,按*方要求完成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2.2合同签订后,根据*方挂牌出让(土地收回)工作推进进度要求执行,按服务范围如期如质完成。

2.3要求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

三、 资质要求

3.1相关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优惠率报价),按照最大优惠率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优惠率)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费上限价:19.8万元〔以评估对象评估值为计算基数,按《 (略) 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9〕26号)文件计费标准的5折〕。注:优惠率(即1-折扣率)。

四、 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4.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 付款方式

5.1完成成果提交后,一次性付清(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则按合同金额包干,如未满合同金额则按实结算)。

5.2每次付款前,*方须向*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六、 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 (略) 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许志鸿;

联系电话:0731-*

七、 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各潜在投标人:金发集团2023年度上半年(2-6月)土地评估服务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浏阳经开区官网政府采购栏挂网公示,因采购文件内容调整,现发布补充及延期公告,延期至2023年2月15日14时30分,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发集团2023年度上半年(2-6月)土地评估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 (略)

1.3项目概况: (略) 每宗待出让(或待收回)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确定每宗土地的出让起始价(或收回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1.4服务内容:对每宗待出让(或待收回)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确定每宗土地的出让起始价(或收回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二、 技术要求

2.1无 (略) 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获得最新的资料成果,按*方要求完成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2.2合同签订后,根据*方挂牌出让(土地收回)工作推进进度要求执行,按服务范围如期如质完成。

2.3要求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

三、 资质要求

3.1相关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优惠率报价),按照最大优惠率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优惠率)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费上限价:19.8万元〔以评估对象评估值为计算基数,按《 (略) 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9〕26号)文件计费标准的5折〕。注:优惠率(即1-折扣率)。

四、 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4.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 付款方式

5.1完成成果提交后,一次性付清(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则按合同金额包干,如未满合同金额则按实结算)。

5.2每次付款前,*方须向*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六、 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 (略) 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许志鸿;

联系电话:0731-*

七、 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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