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G04309-021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G04309-021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略) (略) 申请变更G04309-0215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该项目于2011年8月20日取得深规土许LG-2011-01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规划许可予以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变更内容
(1)用地单位“ (略) (略) ”调整为“ (略) (略) ”;
(2)用地位置由“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调整为“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
(3)总用地面积由“8622.14平方米”调整为“8621.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变,容积率不变;
(4)“厂房、仓库15680平方米,配套办公、宿舍、食堂4150平方米”调整为“厂房15680平方米;宿舍3750平方米;食堂400平方米”
(5)“建筑物退红线要求:各向高层≥12米,多层≥9米”调整为“建筑退红线: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
(6)“绿地率≥30%”调整为“绿化覆盖率≥17%”
(7)“建筑覆盖率≤40%”调整为“建筑覆盖率≤50%”
(8)“自行车泊位数 / 辆”调整为“自行车泊位数107辆”
(9)备注“1.本地块对应用地方案号为:2010-00A-0031;”调整为“1.宗地号:G04309-0215;”
(10)备注增加“3.停车场须按最新深标及其修订条款配置充电桩;”
(11)备注“4.建筑节能减排参照《 (略)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调整为“4.节能减排参照《 (略)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12)备注增加“5.项目应当按照《 (略) 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3)备注增加“6.项目用地位于《 (略)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用地单位应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14)备注增加“7.项目涉及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30.76平方米,项目建设需符合水源保护区相关政策,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15)备注增加“8.项目涉及布吉民爆仓库1500米建议安评范围,若确有建设需求,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临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涉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用地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主体的函》等要求执行,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出具的明确支持意见,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评价代替综合分析,供相关监管部门抽查或审批参考;”
(16)备注增加“9.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65%,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 (略) 要求结合具体地灾评估情况执行;”
(17)备注增加“10.项目涉及一级工业区块线8319.55平方米,规划建设时需符合《 (略) 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8)备注增加“11.其他未尽事宜须满足《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19)备注增加“12.原深规土许LG-2011-01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
(20)其余设计要点不变。
二、公示时间及地点
本事项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公布: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略) 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 (略) 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
(5)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
(6)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
特此公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罗工,电话:0755-*)
(略) (略) 申请变更G04309-0215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该项目于2011年8月20日取得深规土许LG-2011-01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规划许可予以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变更内容
(1)用地单位“ (略) (略) ”调整为“ (略) (略) ”;
(2)用地位置由“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调整为“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
(3)总用地面积由“8622.14平方米”调整为“8621.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变,容积率不变;
(4)“厂房、仓库15680平方米,配套办公、宿舍、食堂4150平方米”调整为“厂房15680平方米;宿舍3750平方米;食堂400平方米”
(5)“建筑物退红线要求:各向高层≥12米,多层≥9米”调整为“建筑退红线: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
(6)“绿地率≥30%”调整为“绿化覆盖率≥17%”
(7)“建筑覆盖率≤40%”调整为“建筑覆盖率≤50%”
(8)“自行车泊位数 / 辆”调整为“自行车泊位数107辆”
(9)备注“1.本地块对应用地方案号为:2010-00A-0031;”调整为“1.宗地号:G04309-0215;”
(10)备注增加“3.停车场须按最新深标及其修订条款配置充电桩;”
(11)备注“4.建筑节能减排参照《 (略)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调整为“4.节能减排参照《 (略)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12)备注增加“5.项目应当按照《 (略) 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3)备注增加“6.项目用地位于《 (略)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用地单位应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14)备注增加“7.项目涉及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30.76平方米,项目建设需符合水源保护区相关政策,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15)备注增加“8.项目涉及布吉民爆仓库1500米建议安评范围,若确有建设需求,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临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涉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用地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主体的函》等要求执行,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出具的明确支持意见,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评价代替综合分析,供相关监管部门抽查或审批参考;”
(16)备注增加“9.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65%,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 (略) 要求结合具体地灾评估情况执行;”
(17)备注增加“10.项目涉及一级工业区块线8319.55平方米,规划建设时需符合《 (略) 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8)备注增加“11.其他未尽事宜须满足《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19)备注增加“12.原深规土许LG-2011-01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
(20)其余设计要点不变。
二、公示时间及地点
本事项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公布: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略) 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 (略) 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
(5)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
(6)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
特此公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罗工,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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