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校园文化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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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校园文化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MZZ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校园文化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1)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镀锌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 11170-2008中Q/BB 311-2019的要求:C≤0.12 %;Si≤0.5%;P≤0.01%;Mn≤0.6%;S≤0.045%;Ti≤0.30的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镀锌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 4336-2016中Q/BB 311-2019的要求:C≤0.12 %;Si≤0.5%;Mn≤0.6%; P≤0.1%;S≤0.045%;Ti≤0.30%的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事项2: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2)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04冷轧不锈钢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中06Cr19Ni10牌号的要求:C≤0.07 %;S≤0.030%;P≤0.045%;Mn≤2.00%;Si≤0.75%;Cr:17.50%~19.50%;Ni:8.00%~10.50%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304冷轧不锈钢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11170-2008中GB/T 3280-2015和GB/T 222-2006《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中化学成分(C、Si、Mn、P、S、Cr、Ni)牌号的要求:C≤0.08 %;Si≤0.8%;Mn≤2.04%;P≤0.050%;S≤0.035%;Cr:17.30%~19.70%;Ni:7.90%~10.60%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事项3: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3)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亚克力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重金属测定(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重金属项目符合标准(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亚克力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重金属测定(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重金属项目符合标准(报告封面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事项4: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4)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镀锌管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重金属测定(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重金属项目符合标准(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热镀锌管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 4336-2016中Q/BB 311-2019的要求:C≤0.12 %;Si≤0.5%;P≤0.1%;Mn≤0.6%;S≤0.045%;Ti≤0.30%的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补充事项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样品,现将更清晰的样品图例上传至更正公告附件,供应商参考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必

电话:0591-*-804

(略) (略)

2023年02月14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MZZ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校园文化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1)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镀锌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 11170-2008中Q/BB 311-2019的要求:C≤0.12 %;Si≤0.5%;P≤0.01%;Mn≤0.6%;S≤0.045%;Ti≤0.30的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镀锌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 4336-2016中Q/BB 311-2019的要求:C≤0.12 %;Si≤0.5%;Mn≤0.6%; P≤0.1%;S≤0.045%;Ti≤0.30%的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事项2: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2)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04冷轧不锈钢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中06Cr19Ni10牌号的要求:C≤0.07 %;S≤0.030%;P≤0.045%;Mn≤2.00%;Si≤0.75%;Cr:17.50%~19.50%;Ni:8.00%~10.50%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304冷轧不锈钢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11170-2008中GB/T 3280-2015和GB/T 222-2006《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中化学成分(C、Si、Mn、P、S、Cr、Ni)牌号的要求:C≤0.08 %;Si≤0.8%;Mn≤2.04%;P≤0.050%;S≤0.035%;Cr:17.30%~19.70%;Ni:7.90%~10.60%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事项3: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3)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亚克力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重金属测定(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重金属项目符合标准(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亚克力板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重金属测定(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重金属项目符合标准(报告封面需具有CMA或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事项4: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4)检测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镀锌管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重金属测定(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重金属项目符合标准(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有权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热镀锌管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官网或二维码,送检单位为投标人):符合GB/T 4336-2016中Q/BB 311-2019的要求:C≤0.12 %;Si≤0.5%;P≤0.1%;Mn≤0.6%;S≤0.045%;Ti≤0.30%的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报告封面需具有CMA及CNAS标识证明,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不得分。”

补充事项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样品,现将更清晰的样品图例上传至更正公告附件,供应商参考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必

电话:0591-*-804

(略) (略)

2023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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