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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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采购计划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

做好2023年四个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按要求提交四个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年度监测成果。

(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1.基础资料收集。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上一季度常规监测数据库、卫片执法、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等自然资源管理矢量数据。

2. (略) 下发的四个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和国家下发图斑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的调查举证;根据实际变化情况补充提取变化图斑(主要涉及增减挂钩、新增耕地、生态修复三类)并完成变化图斑的举证;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基于“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平台”,逐一调查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遥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及按要求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

3.依据有关技术规定、标准与规范要求在“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平台”上结合影像和实地调查举证照片及参考数据(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历年耕地图层、二调林地图层、种植属性标注参考图层、临时用地图层、推土区图层、光伏板区图层、拆除未尽区图层、路面范围图层、城镇村等用地图层、土地审批的农转用数据等)完成对每一块变化图斑的位置、范围、地类、恢复属性标注、耕地的种植属性、图斑细化代码、权属性质、城镇村属性码、单独图层等字段属性信息进行赋值;逐级递交增量数据并通过检查。

4.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完善有关成果的通知》要求开展20X属性标注问题排查整改和权属调查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5.成果图斑审核、整改上报。 (略) 局要求,参与成果图斑审核,整改,并上报。

6.基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汇总分析数据,更新本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编制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 (略) 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近三年内无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不良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自然资源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

(一)常规监测

1.第一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3年4月30日前

2.第二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3年7月31日前

3.第三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3年10月31日前

4.第四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4年1月31日前

(二)变更调查

1.第一阶段(30天),2024年2月15日前

初步成果经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初 (略) 自然资源厅审查。

(1)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变更调查业务培训。落实调查队*和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准备仪器设备等,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2)将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造成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证明材料、重大地类变更地块的图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汇交官渡区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

(3) (略) 级下发监测图斑,启动外业调查举证图斑的审核工作;

(4)上报县区外业调查举证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上报县区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及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阶段(30天),2021年2月28日前

(略) 级检查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工作,形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报自然资源部审查。

3.第三阶段(90天),2024年6月15日前

按照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反馈意见,完成县级调查单元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形成2023年变更调查成果。

八、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

做好2023年四个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按要求提交四个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年度监测成果。

(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1.基础资料收集。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上一季度常规监测数据库、卫片执法、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等自然资源管理矢量数据。

2. (略) 下发的四个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和国家下发图斑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的调查举证;根据实际变化情况补充提取变化图斑(主要涉及增减挂钩、新增耕地、生态修复三类)并完成变化图斑的举证;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基于“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平台”,逐一调查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遥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及按要求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

3.依据有关技术规定、标准与规范要求在“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平台”上结合影像和实地调查举证照片及参考数据(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历年耕地图层、二调林地图层、种植属性标注参考图层、临时用地图层、推土区图层、光伏板区图层、拆除未尽区图层、路面范围图层、城镇村等用地图层、土地审批的农转用数据等)完成对每一块变化图斑的位置、范围、地类、恢复属性标注、耕地的种植属性、图斑细化代码、权属性质、城镇村属性码、单独图层等字段属性信息进行赋值;逐级递交增量数据并通过检查。

4.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完善有关成果的通知》要求开展20X属性标注问题排查整改和权属调查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5.成果图斑审核、整改上报。 (略) 局要求,参与成果图斑审核,整改,并上报。

6.基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汇总分析数据,更新本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编制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 (略) 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近三年内无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不良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自然资源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

(一)常规监测

1.第一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3年4月30日前

2.第二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3年7月31日前

3.第三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3年10月31日前

4.第四季度常规监测(90天),2024年1月31日前

(二)变更调查

1.第一阶段(30天),2024年2月15日前

初步成果经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初 (略) 自然资源厅审查。

(1)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变更调查业务培训。落实调查队*和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准备仪器设备等,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2)将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造成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证明材料、重大地类变更地块的图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汇交官渡区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

(3) (略) 级下发监测图斑,启动外业调查举证图斑的审核工作;

(4)上报县区外业调查举证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上报县区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及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阶段(30天),2021年2月28日前

(略) 级检查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工作,形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报自然资源部审查。

3.第三阶段(90天),2024年6月15日前

按照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反馈意见,完成县级调查单元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形成2023年变更调查成果。

八、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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