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和田、阿勒泰两地市地面塔整治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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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和田、阿勒泰两地市地面塔整治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 (略) 和田、 (略) 地面塔整治

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 (略) 和田、 (略) 地面塔整治服务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H-2023-D-D02099),采购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规模:250万元(含税)。

2.采购范围:1.铁塔、立杆垂直度调整,构件及螺栓修复、补件,铁塔平台修复、更换;2.整塔除锈、防腐、翻新,拉线、地锚整治,防雷接地整治;3.地面塔拆除、搬迁;4.塔桅其他修理、美化外罩、避雷针、航标灯等构件修复、更换、新增。

3.计划工期:自*方订单下发之日起3个日历日开工,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施工。

4.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5.实施地域:和田( (略) 、和田县、墨玉县、 (略) 、皮山县),阿勒泰(阿勒泰地区)。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8.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10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名称

份额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标段含税预估规模(万元)

含税成本费用支出(万元)

含税资本性支出(万元)

标段1:和田

份额1

100%

(略) 、和田县、墨玉县、 (略) 、皮山县

190

100

90

标段2:阿勒泰

份额1

100%

阿勒泰地区

60

25

35

合计

250

125

125

注:本项目实际共划分2个标段,成交一家单位,各标段包含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因铁塔公司财务管理要求,资本性支出与成本性支出需分别签订协议,又因第三方比德投标平台系统规则限制,需将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分别设置标段,故在比德投标平台内将原2个标段按照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调整为4个标段,最终的评审、成交都以附表1中为准,比德系统成交标段设置如附表2。

附表2:

标段号

(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2

标段号

(比德系统)

标段1-成本

标段1-资本

标段2-成本

标段2-资本

潜在供应商在文件获取时,若参与标段1(和田),需同时获取标段1-成本与标段1-资本对应的谈判文件,递交文件时标段1-成本与标段1-资本递交同一份应答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本标段为准,标段1的评标结果以资本标段的评标结果为准。标段2(阿勒泰)以此类推。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略) 新疆分公司2022年地面塔桅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和田、标段10:阿勒泰、克拉玛依的第一中标人为:河南 (略) ;第二中标人为: (略) ;在合同履行期间,其中标段8(和田)的第1份额:和田( (略) 、和田县、墨玉县、 (略) 、皮山县),标段10(阿勒泰、克拉玛依)的第1份额:阿勒泰(阿勒泰地区)原中标人河南 (略) ,因股东间经济纠纷, (略) 冻结账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向我公司申请终止履行合同,导致无法进行施工。根据“新疆分公司2022年地面塔桅整治服务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方案”中“履行异常处理预案”规定:“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邀请本标段剩余中标人或其他标段中标人(本标段无剩余中标人时),根据剩余中标人数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替补供应商。因标段8:和田、标段10:阿勒泰、克拉玛依还剩余一个中标人( (略) ),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自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17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新 (略) 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地 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疆项目部:

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 系 人:

王小丫、杨磊、李朝杰、马继青、姚锐锐、邹海燕、尉振军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 址:

http://**.cn

网 址:

www.gcmc.cc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2099


采购人: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2月14日

,新疆,和田,阿勒泰

2023 (略) 和田、 (略) 地面塔整治

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 (略) 和田、 (略) 地面塔整治服务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H-2023-D-D02099),采购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规模:250万元(含税)。

2.采购范围:1.铁塔、立杆垂直度调整,构件及螺栓修复、补件,铁塔平台修复、更换;2.整塔除锈、防腐、翻新,拉线、地锚整治,防雷接地整治;3.地面塔拆除、搬迁;4.塔桅其他修理、美化外罩、避雷针、航标灯等构件修复、更换、新增。

3.计划工期:自*方订单下发之日起3个日历日开工,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施工。

4.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5.实施地域:和田( (略) 、和田县、墨玉县、 (略) 、皮山县),阿勒泰(阿勒泰地区)。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8.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10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名称

份额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标段含税预估规模(万元)

含税成本费用支出(万元)

含税资本性支出(万元)

标段1:和田

份额1

100%

(略) 、和田县、墨玉县、 (略) 、皮山县

190

100

90

标段2:阿勒泰

份额1

100%

阿勒泰地区

60

25

35

合计

250

125

125

注:本项目实际共划分2个标段,成交一家单位,各标段包含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因铁塔公司财务管理要求,资本性支出与成本性支出需分别签订协议,又因第三方比德投标平台系统规则限制,需将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分别设置标段,故在比德投标平台内将原2个标段按照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调整为4个标段,最终的评审、成交都以附表1中为准,比德系统成交标段设置如附表2。

附表2:

标段号

(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2

标段号

(比德系统)

标段1-成本

标段1-资本

标段2-成本

标段2-资本

潜在供应商在文件获取时,若参与标段1(和田),需同时获取标段1-成本与标段1-资本对应的谈判文件,递交文件时标段1-成本与标段1-资本递交同一份应答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本标段为准,标段1的评标结果以资本标段的评标结果为准。标段2(阿勒泰)以此类推。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略) 新疆分公司2022年地面塔桅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标段8:和田、标段10:阿勒泰、克拉玛依的第一中标人为:河南 (略) ;第二中标人为: (略) ;在合同履行期间,其中标段8(和田)的第1份额:和田( (略) 、和田县、墨玉县、 (略) 、皮山县),标段10(阿勒泰、克拉玛依)的第1份额:阿勒泰(阿勒泰地区)原中标人河南 (略) ,因股东间经济纠纷, (略) 冻结账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向我公司申请终止履行合同,导致无法进行施工。根据“新疆分公司2022年地面塔桅整治服务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方案”中“履行异常处理预案”规定:“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邀请本标段剩余中标人或其他标段中标人(本标段无剩余中标人时),根据剩余中标人数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替补供应商。因标段8:和田、标段10:阿勒泰、克拉玛依还剩余一个中标人( (略) ),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自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17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新 (略) 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地 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疆项目部:

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 系 人:

王小丫、杨磊、李朝杰、马继青、姚锐锐、邹海燕、尉振军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 址:

http://**.cn

网 址:

www.gcmc.cc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2099


采购人: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2月14日

,新疆,和田,阿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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