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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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招标变更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25-22215J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院区医疗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2023年3月3日09时30分
2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3条:投标人具有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标准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符合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涂料产品的制造商具有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标准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符合要求的得2分。
3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4条:投标人具有《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 家具》评价证书五星级评价,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投标人具有《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 家具》评价证书或者具有GB/T 33635-2017《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评价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
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第5条: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一级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医用)家具,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得1分;2.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医用)家具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5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6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医疗(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包含本次供货同类型家具: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诊桌(至少包含其中三样产品且必须包含护士站):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附中标链接截图和业主反馈表;复印件能清楚辨析的内容和价格,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医疗(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包含本次供货同类型家具: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诊桌(至少包含其中三样产品且必须包含护士站)。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合同对应的业主评价材料(评价材料须能明确反映出合同最终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反馈材料(格式不限)或项目验收报告);合同要求能清楚辨析的内容和价格,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证明材料)
6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8条: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
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中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减3分。本项最高得33分,最低0分。
打“▲”号技术指标响应需提供带有中国计量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志检测报告佐证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
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中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减3分。本项最高得33分,最低0分。
7《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12、其他说明增加一条:“(4)“▲”号技术指标响应须提供证明材料如下: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必须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技术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更正内容外的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街31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璐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马庆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国际 (略)

地 址: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真:E-Mail:*@*q.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俊杰、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龙王山路518号

传真:/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评标办法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医疗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25-22215J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院区医疗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2023年3月3日09时30分
2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3条:投标人具有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标准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符合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涂料产品的制造商具有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标准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符合要求的得2分。
3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4条:投标人具有《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 家具》评价证书五星级评价,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投标人具有《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 家具》评价证书或者具有GB/T 33635-2017《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评价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
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第5条: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一级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医用)家具,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得2分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得1分;2. 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医疗(医用)家具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5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6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医疗(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包含本次供货同类型家具: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诊桌(至少包含其中三样产品且必须包含护士站):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附中标链接截图和业主反馈表;复印件能清楚辨析的内容和价格,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医疗(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包含本次供货同类型家具: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诊桌(至少包含其中三样产品且必须包含护士站)。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合同对应的业主评价材料(评价材料须能明确反映出合同最终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反馈材料(格式不限)或项目验收报告);合同要求能清楚辨析的内容和价格,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证明材料)
6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第8条: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
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中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减3分。本项最高得33分,最低0分。
打“▲”号技术指标响应需提供带有中国计量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志检测报告佐证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
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中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减3分。本项最高得33分,最低0分。
7《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IV、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12、其他说明增加一条:“(4)“▲”号技术指标响应须提供证明材料如下: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必须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技术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更正内容外的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街31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璐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马庆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国际 (略)

地 址: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真:E-Mail:*@*q.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俊杰、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龙王山路518号

传真:/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评标办法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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