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第三钻井公司长庆项目部苏南试压服务(变更)
渤海钻探第三钻井公司长庆项目部苏南试压服务(变更)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 (略) 长庆项目部服务于长庆油田 (略) 产能建设项 (略) ,目前共有7支钻井队,2支为40型钻机、5支为50型钻机,2023 (略) 对试压标准提高,要求专业试压队*负责试压技术服务,因此需对外公开招标选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1鄂尔多斯平原地区试压服务,需求3家。
2、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20174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钻通设备
SY/T 5964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使用规范
SY/T5467 套管柱试压规范
3、服务地点: (略) 产能建设项 (略) 鄂尔多斯区域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合同到期时,口井施工未完,有效期延续至完井。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钻井现场验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以及H2S资质证件;
3、具有满足项目所需的最低保障条件:设备要求:提供至少2套试压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单套设备包含:微机高压测试系统、试压泵、压力测试集成阀、试压电脑以及试压车。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合格证明书和检定证书。人员要求:提供至少4名试压操作人员(2名/单套设备),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并承担过10口钻井试压技术服务经历,年龄小于55周岁;
4、提供2020-2022年在长庆油田地区试压技术服务施工业绩良好的证明(业主签字并盖公章,并注明施工井号)1份,以及相应合同;
5、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2月16日 08 时 00 分到2023年2月22日 17 时 0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油田支行
户名:中国石油集团 (略)
账号: *06457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东方明珠大酒店后汪丽宏口腔 (略) (略) 长庆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东方明珠大酒店后汪丽宏口腔 (略) (略) 长庆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红旗路1066号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2-*
手机:*
电子邮件:*@*ttp://**
其他联系人:吴明,电话:*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九、开票说明(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投标人可以根据近期投标情况,采取单项目开具发票或者合并其他项目一并开具发票的方式;
(6)每年12月20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本年度的费用开票。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 (略) 长庆项目部服务于长庆油田 (略) 产能建设项 (略) ,目前共有7支钻井队,2支为40型钻机、5支为50型钻机,2023 (略) 对试压标准提高,要求专业试压队*负责试压技术服务,因此需对外公开招标选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1鄂尔多斯平原地区试压服务,需求3家。
2、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20174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钻通设备
SY/T 5964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使用规范
SY/T5467 套管柱试压规范
3、服务地点: (略) 产能建设项 (略) 鄂尔多斯区域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合同到期时,口井施工未完,有效期延续至完井。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钻井现场验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以及H2S资质证件;
3、具有满足项目所需的最低保障条件:设备要求:提供至少2套试压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单套设备包含:微机高压测试系统、试压泵、压力测试集成阀、试压电脑以及试压车。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合格证明书和检定证书。人员要求:提供至少4名试压操作人员(2名/单套设备),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并承担过10口钻井试压技术服务经历,年龄小于55周岁;
4、提供2020-2022年在长庆油田地区试压技术服务施工业绩良好的证明(业主签字并盖公章,并注明施工井号)1份,以及相应合同;
5、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2月16日 08 时 00 分到2023年2月22日 17 时 0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油田支行
户名:中国石油集团 (略)
账号: *06457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东方明珠大酒店后汪丽宏口腔 (略) (略) 长庆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乌审旗东方明珠大酒店后汪丽宏口腔 (略) (略) 长庆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红旗路1066号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2-*
手机:*
电子邮件:*@*ttp://**
其他联系人:吴明,电话:*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九、开票说明(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投标人可以根据近期投标情况,采取单项目开具发票或者合并其他项目一并开具发票的方式;
(6)每年12月20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本年度的费用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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