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投标邀请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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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投标邀请书[变更]

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 (略) 水务厅以琼水保移〔2022〕3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 (略) 级水利发展资金中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全国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定安县定城镇。

2.2建设规模: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水冲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km2。具体工程内容为:采取村庄湖塘水系整治及连通等措施,并种植水生植物营造生态湿地,其中湖塘整治9处,村庄整治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凉亭、亲水平台、护栏、挡墙等基础文化设施,村庄道路工程建设595m。绿化美化工程建设2035m2。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00元,建安工程费:*.00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测量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设计(水土保持)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勘察负责人: 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应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4.3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30时, 地点为: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日09:30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日(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 (略)

地址: (略)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办公区 地址: (略) 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二期22幢A702房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韩工

电话:0898-* 电话:0898-*

传真: 传真:


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 (略) 水务厅以琼水保移〔2022〕3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 (略) 级水利发展资金中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全国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定安县定城镇。

2.2建设规模:定安县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水冲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km2。具体工程内容为:采取村庄湖塘水系整治及连通等措施,并种植水生植物营造生态湿地,其中湖塘整治9处,村庄整治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凉亭、亲水平台、护栏、挡墙等基础文化设施,村庄道路工程建设595m。绿化美化工程建设2035m2。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00元,建安工程费:*.00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测量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设计(水土保持)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勘察负责人: 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应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4.3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30时, 地点为: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日09:30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日(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安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 (略)

地址: (略)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办公区 地址: (略) 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二期22幢A702房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韩工

电话:0898-*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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