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九池殡仪服务站施工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区九池殡仪服务站施工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区九池殡仪服务站施工监理
招标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2业绩规模要求(1)工程类别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单位业绩(6分)设置要求工程类别为公共建筑,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分类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等,殡仪馆属于居民服务建筑。既然本项目施工招标中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是民用建筑工程,为何监理招标不统一设置为民用建筑工程而变成公共建筑。
答:工程类别的设定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工程类别”进行设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工程类别”有三类,分别是: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本项目是一般公共建筑,故本项目工程类别设置为公共建筑是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规定,故不作修改。
问题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2业绩规模要求(2)项目金额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单位业绩(6分)设置只要求监理合同金额要求在105万元以上,而不是设置二选一条件(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二选一),明显不合理。很多公共建筑项目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规模都超过本项目,但由于项目是几年前建设的,当时监理费取费较低,未达到105万以上,但监理服务和质量都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此条件对潜在投标人不合理,明显有针对性。
答:《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范本明确规定: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的,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监理合同金额: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
本项目招标人在设置业绩项目金额时只勾选了监理合同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故本条不作调整。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4分)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称(1分)”不合理。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明确要求“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后面评分中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分值明显有针对性。相关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驻现场时间要求的才需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而本招标文件中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比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有更多得分项,明显不合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四: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0111.07 ㎡,最高限价为:*.98 元。要求业绩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 , (略) 有5万平方米的规模的业绩,监理费只有100万, (略) 就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呢?请监督部门尽可能的履职,给我们更多的单位一个投标的机会!
答:《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对业绩的规定是:工程类别必选,项目金额、工程规模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用。本项目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时勾选了项目金额中的监理合同金额和工程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故本条不作调整。
问题五: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请问这样设 (略) 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吗?工程规模:1.5万平方米及以上,监理费可以达到105万吗?请业主按照标准业绩要求设置。是工程项目规模而不是监理费金额!
答:《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对业绩的规定是:工程类别必选,项目金额、工程规模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用;本项目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时勾选了项目金额中的监理合同金额和工程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故本条不作调整。
问题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5.2对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可以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吗?
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无需提供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
问题七: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渝建质量[2022]55 号文规定:“2022年8月1日,旧系统“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涉及监理管理的板块不再使用。已启用新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使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答:可以使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若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的优先(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的原则排序。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5 分: 3.投标报价55 分: | |||
2.2.2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2 分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符合工程特点、监理人员职责明确,职能划分和专业分工符合工程特点,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2 分 编制要点: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确定目标进度计划的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2 分 编制要点:设置完善、职责 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2 分 编制要点:程序、方法、制 度完善;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10 分 编制要点: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措施合理、重点突出;质量控制手段、方法和监理措施 正确,有明确控制点;投资控制目标明确、依据合理、内容齐全;投资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进度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安全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安全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环保措施详细有效;优得 9分-10 分,良得8分- 9分,一般得6分-8分,差得 0分-6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分 编制要点:管理措施是否合理 可行、信息管理内容齐全、合理可行、控制措施针对性强,明确合理 ;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2 分 编制要点:组织协调程序、方 法明确、有效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分 编制要点:是否能准确把握 本项目的重难点;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合理化建议 | 2 分 编制要点:从监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2 分 编制要点:旁站内容、程序职 责完善、措施有效;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单位资历 | 单位业绩 (6 分) |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3 分,共评审 2 个业绩,最多得 6 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年,指投标人在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2)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的,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 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 (3)工程规模:1.5万平方米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监理业务手册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职称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 | ||||
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执业资格 (4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但不能与资格审查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注册执业资格重复。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职称 (1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称证书。 | ||||
2.2.2 (3)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4项规定。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本项目最高限价再取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4 | 偏差率计算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及第3.2.1(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 (略) 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术方案部分得0分。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低于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技术方案部分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
合理化建议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
3.2.1(2) | 商务部分得分(B) | 评标标准详见 2.2.2(2) |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 ||
3.2.1(3) |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55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修改为: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若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的优先(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的原则排序。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投标报价60分: | |||
2.2.2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2 分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符合工程特点、监理人员职责明确,职能划分和专业分工符合工程特点,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2 分 编制要点: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确定目标进度计划的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2 分 编制要点:设置完善、职责 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2 分 编制要点:程序、方法、制 度完善;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10 分 编制要点: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措施合理、重点突出;质量控制手段、方法和监理措施 正确,有明确控制点;投资控制目标明确、依据合理、内容齐全;投资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进度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安全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安全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环保措施详细有效;优得 9分-10 分,良得8分- 9分,一般得6分-8分,差得 0分-6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分 编制要点:管理措施是否合理 可行、信息管理内容齐全、合理可行、控制措施针对性强,明确合理 ;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2 分 编制要点:组织协调程序、方 法明确、有效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分 编制要点:是否能准确把握 本项目的重难点;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合理化建议 | 2 分 编制要点:从监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2 分 编制要点:旁站内容、程序职 责完善、措施有效;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单位资历 | 单位业绩 (6 分) |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3 分,共评审 2 个业绩,最多得 6 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年,指投标人在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2)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的,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 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 (3)工程规模:1.5万平方米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监理业务手册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职称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 | ||||
2.2.2 (3)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4项规定。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本项目最高限价再取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4 | 偏差率计算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及第3.2.1(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 (略) 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术方案部分得0分。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低于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技术方案部分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
合理化建议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
3.2.1(2) | 商务部分得分(B) | 评标标准详见 2.2.2(2) |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 ||
3.2.1(3) |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6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2、现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目录及正文“(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历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称。”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3月3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重庆三峡 (略)
重庆 (略)
2023年2月15日
万州区九池殡仪服务站施工监理
招标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2业绩规模要求(1)工程类别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单位业绩(6分)设置要求工程类别为公共建筑,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分类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等,殡仪馆属于居民服务建筑。既然本项目施工招标中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是民用建筑工程,为何监理招标不统一设置为民用建筑工程而变成公共建筑。
答:工程类别的设定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工程类别”进行设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工程类别”有三类,分别是: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本项目是一般公共建筑,故本项目工程类别设置为公共建筑是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规定,故不作修改。
问题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2业绩规模要求(2)项目金额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单位业绩(6分)设置只要求监理合同金额要求在105万元以上,而不是设置二选一条件(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二选一),明显不合理。很多公共建筑项目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规模都超过本项目,但由于项目是几年前建设的,当时监理费取费较低,未达到105万以上,但监理服务和质量都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此条件对潜在投标人不合理,明显有针对性。
答:《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范本明确规定: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的,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监理合同金额: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
本项目招标人在设置业绩项目金额时只勾选了监理合同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故本条不作调整。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4分)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称(1分)”不合理。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明确要求“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后面评分中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分值明显有针对性。相关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驻现场时间要求的才需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而本招标文件中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比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有更多得分项,明显不合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问题四: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0111.07 ㎡,最高限价为:*.98 元。要求业绩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 , (略) 有5万平方米的规模的业绩,监理费只有100万, (略) 就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呢?请监督部门尽可能的履职,给我们更多的单位一个投标的机会!
答:《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对业绩的规定是:工程类别必选,项目金额、工程规模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用。本项目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时勾选了项目金额中的监理合同金额和工程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故本条不作调整。
问题五: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请问这样设 (略) 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吗?工程规模:1.5万平方米及以上,监理费可以达到105万吗?请业主按照标准业绩要求设置。是工程项目规模而不是监理费金额!
答:《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对业绩的规定是:工程类别必选,项目金额、工程规模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用;本项目招标人在设置业绩时勾选了项目金额中的监理合同金额和工程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故本条不作调整。
问题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5.2对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①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证明(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可以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吗?
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无需提供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明。
问题七: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渝建质量[2022]55 号文规定:“2022年8月1日,旧系统“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涉及监理管理的板块不再使用。已启用新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使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答:可以使用“工程监理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截图(截图至少体现人员类别及专业)替代。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若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的优先(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的原则排序。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5 分: 3.投标报价55 分: | |||
2.2.2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2 分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符合工程特点、监理人员职责明确,职能划分和专业分工符合工程特点,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2 分 编制要点: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确定目标进度计划的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2 分 编制要点:设置完善、职责 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2 分 编制要点:程序、方法、制 度完善;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10 分 编制要点: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措施合理、重点突出;质量控制手段、方法和监理措施 正确,有明确控制点;投资控制目标明确、依据合理、内容齐全;投资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进度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安全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安全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环保措施详细有效;优得 9分-10 分,良得8分- 9分,一般得6分-8分,差得 0分-6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分 编制要点:管理措施是否合理 可行、信息管理内容齐全、合理可行、控制措施针对性强,明确合理 ;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2 分 编制要点:组织协调程序、方 法明确、有效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分 编制要点:是否能准确把握 本项目的重难点;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合理化建议 | 2 分 编制要点:从监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2 分 编制要点:旁站内容、程序职 责完善、措施有效;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单位资历 | 单位业绩 (6 分) |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3 分,共评审 2 个业绩,最多得 6 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年,指投标人在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2)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的,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 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 (3)工程规模:1.5万平方米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监理业务手册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职称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 | ||||
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执业资格 (4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注册执业资格,但不能与资格审查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注册执业资格重复。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职称 (1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称证书。 | ||||
2.2.2 (3)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4项规定。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本项目最高限价再取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4 | 偏差率计算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及第3.2.1(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 (略) 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术方案部分得0分。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低于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技术方案部分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
合理化建议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
3.2.1(2) | 商务部分得分(B) | 评标标准详见 2.2.2(2) |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 ||
3.2.1(3) |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55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修改为: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若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的优先(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的原则排序。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投标报价60分: | |||
2.2.2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部分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2 分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符合工程特点、监理人员职责明确,职能划分和专业分工符合工程特点,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2 分 编制要点: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确定目标进度计划的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2 分 编制要点:设置完善、职责 明确;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2 分 编制要点:程序、方法、制 度完善;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10 分 编制要点: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措施合理、重点突出;质量控制手段、方法和监理措施 正确,有明确控制点;投资控制目标明确、依据合理、内容齐全;投资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进度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进度控制手段先进合理;安全控制目标明确、内容齐全;安全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并有针对性;环保措施详细有效;优得 9分-10 分,良得8分- 9分,一般得6分-8分,差得 0分-6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分 编制要点:管理措施是否合理 可行、信息管理内容齐全、合理可行、控制措施针对性强,明确合理 ;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2 分 编制要点:组织协调程序、方 法明确、有效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3 分 编制要点:是否能准确把握 本项目的重难点;优得 2.7分-3分,良得 2.4分- 2.7分,一般得1.8分- 2.4 分,差得 0分- 1.8分。 | ||||
合理化建议 | 2 分 编制要点:从监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 ;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2 分 编制要点:旁站内容、程序职 责完善、措施有效;优得 1.8-2 分,良得 1.6-1.8 分,一般得 1.2- 1.6 分,差得 0- 1.2分 |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单位资历 | 单位业绩 (6 分) |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3 分,共评审 2 个业绩,最多得 6 分。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年,指投标人在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2)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监理合同金额的,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 监理合同金额:监理费105万以上 (3)工程规模:1.5万平方米及以上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监理业务手册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职称 (2 分) |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 | ||||
2.2.2 (3)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 | 计费基数(或暂定工程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数值填报。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4项规定。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本项目最高限价再取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4 | 偏差率计算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及第3.2.1(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 (略) 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术方案部分得0分。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低于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技术方案部分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
合理化建议 |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 | |||||
3.2.1(2) | 商务部分得分(B) | 评标标准详见 2.2.2(2) |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 ||
3.2.1(3) |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6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2、现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目录及正文“(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历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称。”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3月3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重庆三峡 (略)
重庆 (略)
2023年2月1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