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委托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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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委托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文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经医保办与上级部门确认, (略) 医疗保障局暂未开始2023年医保定点机构签署工作。磋商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社会保险定点机构(医学检验)服务协议仍需保留,第三方机构可先行提供2022年的协议,待2023年协议签署后及时提交。

开标时间改至2023年2月24日8:30(过时不予参加此次项目)

其他招投标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略) 溧 (略)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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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文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经医保办与上级部门确认, (略) 医疗保障局暂未开始2023年医保定点机构签署工作。磋商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社会保险定点机构(医学检验)服务协议仍需保留,第三方机构可先行提供2022年的协议,待2023年协议签署后及时提交。

开标时间改至2023年2月24日8:30(过时不予参加此次项目)

其他招投标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略) 溧 (略)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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