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林业局安化县松材线虫病三年防控绩效承包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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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内评分细则有所改变。
原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权重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 (25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5 | |
二、技术部分 (60分)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对安化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分析是否全面; 2、是否根据不同区域发生现状针对性制定有效的防控策略; 3、防控目标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达到招标要求; 4、防治工作(包括疫木除治、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5、疫木集中处置安全利用方案,在选址、产能、环保、安全、运营、销售方面是否可行。 6、组织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7、风险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应对各项风险的有效预案; 8、各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9、各项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根据方案阐述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系统性每项最高计5分。共计45分。方案有缺漏项、欠佳、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 45 |
技术力量 | 1、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高级职业资格的计3分、中级的计2分、初级的计1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森林保护或植物保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8分;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森林防火监管员职业资格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4分。 (投标单位提供连续三个月为以上人员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10月至12月;未提供不计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 15 | |
三、商务部分 (15分) | 防治能力 | 1、投标人具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数量达到 15万株(不含)以上的计2分,10-15万株计1分,10万株(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疫木无害化处置厂建设与运营经验,且疫木年处置量达到 0.4 万吨(含)以上的,每个经验计2分;年处置量为 0.2 万吨(含)-0.4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1分;年处置量不足 0.2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0.5分,本项最高计 2分。(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场地现场照片,无害化处置主要设备的现场照片、购买发票和付款凭证(主要设备必须包含:粉碎机或切片机或旋切机、叉车或装载机、地磅),年处置量证明材料(以当地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使用直升机或植保无人机施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飞机施药防治作业达到1.5万亩(不含)以上的计2分,1-1.5万亩计1分,1.5万亩(不含)以下计0.5分。(提施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4、投标人具有打孔注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打孔注药作业达到1万支(不含)以上的计2分,1-0.5万支计1分,0.5万支(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打孔注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近三年(是指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以来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参与证明)。 | 8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略) (略) 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级(或等同*级)计2分,*级(或等同*级)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3、 (略) 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计2分; (略) 级科技进步奖的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人为投标人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7 | |
合计:100分 |
更改后的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权重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 (25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5 | |
二、技术部分 (60分)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对安化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分析是否全面; 2、是否根据不同区域发生现状针对性制定有效的防控策略; 3、防控目标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达到招标要求; 4、防治工作(包括疫木除治、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5、疫木集中处置安全利用方案,在选址、产能、环保、安全、运营、销售方面是否可行。 6、组织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7、风险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应对各项风险的有效预案; 8、各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9、各项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根据方案阐述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系统性每项最高计5分。共计45分。方案有缺漏项、欠佳、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 45 |
技术力量 | 1、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高级职业资格的计3分、中级的计2分、初级的计1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森林保护或植物保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8分;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森林防火监管员职业资格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4分。 (投标单位提供连续三个月为以上人员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10月至12月;未提供不计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 15 | |
三、商务部分 (15分) | 防治能力 | 1、投标人具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数量达到 15万株(不含)以上的计2分,10-15万株计1分,10万株(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疫木无害化处置厂建设与运营经验,且疫木年处置量达到 0.4 万吨(含)以上的,每个经验计2分;年处置量为 0.2 万吨(含)-0.4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1分;年处置量不足 0.2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0.5分,本项最高计 2分。(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场地现场照片,无害化处置主要设备的现场照片、购买发票和付款凭证(主要设备必须包含:粉碎机或切片机或旋切机、叉车或装载机、地磅),年处置量证明材料(以当地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使用直升机或植保无人机施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飞机施药防治作业达到1.5万亩(不含)以上的计2分,1-1.5万亩计1分,1.5万亩(不含)以下计0.5分。(提施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4、投标人具有打孔注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打孔注药作业达到1万支(不含)以上的计2分,1-0.5万支计1分,0.5万支(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打孔注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近三年(是指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以来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参与证明)。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 8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略) (略) 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级(或等同*级)计2分,*级(或等同*级)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3、 (略) 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计2分; (略) 级科技进步奖的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人为投标人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 7 | |
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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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内评分细则有所改变。
原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权重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 (25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5 | |
二、技术部分 (60分)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对安化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分析是否全面; 2、是否根据不同区域发生现状针对性制定有效的防控策略; 3、防控目标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达到招标要求; 4、防治工作(包括疫木除治、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5、疫木集中处置安全利用方案,在选址、产能、环保、安全、运营、销售方面是否可行。 6、组织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7、风险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应对各项风险的有效预案; 8、各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9、各项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根据方案阐述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系统性每项最高计5分。共计45分。方案有缺漏项、欠佳、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 45 |
技术力量 | 1、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高级职业资格的计3分、中级的计2分、初级的计1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森林保护或植物保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8分;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森林防火监管员职业资格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4分。 (投标单位提供连续三个月为以上人员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10月至12月;未提供不计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 15 | |
三、商务部分 (15分) | 防治能力 | 1、投标人具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数量达到 15万株(不含)以上的计2分,10-15万株计1分,10万株(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疫木无害化处置厂建设与运营经验,且疫木年处置量达到 0.4 万吨(含)以上的,每个经验计2分;年处置量为 0.2 万吨(含)-0.4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1分;年处置量不足 0.2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0.5分,本项最高计 2分。(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场地现场照片,无害化处置主要设备的现场照片、购买发票和付款凭证(主要设备必须包含:粉碎机或切片机或旋切机、叉车或装载机、地磅),年处置量证明材料(以当地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使用直升机或植保无人机施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飞机施药防治作业达到1.5万亩(不含)以上的计2分,1-1.5万亩计1分,1.5万亩(不含)以下计0.5分。(提施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4、投标人具有打孔注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打孔注药作业达到1万支(不含)以上的计2分,1-0.5万支计1分,0.5万支(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打孔注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近三年(是指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以来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参与证明)。 | 8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略) (略) 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级(或等同*级)计2分,*级(或等同*级)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3、 (略) 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计2分; (略) 级科技进步奖的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人为投标人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7 | |
合计:100分 |
更改后的采购文件评分细则:
权重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 (25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5 | |
二、技术部分 (60分)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对安化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分析是否全面; 2、是否根据不同区域发生现状针对性制定有效的防控策略; 3、防控目标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达到招标要求; 4、防治工作(包括疫木除治、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5、疫木集中处置安全利用方案,在选址、产能、环保、安全、运营、销售方面是否可行。 6、组织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7、风险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应对各项风险的有效预案; 8、各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9、各项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根据方案阐述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系统性每项最高计5分。共计45分。方案有缺漏项、欠佳、不合理的,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 | 45 |
技术力量 | 1、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高级职业资格的计3分、中级的计2分、初级的计1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森林保护或植物保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8分;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森林防火监管员职业资格的每人计2分,本项满分4分。 (投标单位提供连续三个月为以上人员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续三个月指:2022年10月至12月;未提供不计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 15 | |
三、商务部分 (15分) | 防治能力 | 1、投标人具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数量达到 15万株(不含)以上的计2分,10-15万株计1分,10万株(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枯死木清理)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疫木无害化处置厂建设与运营经验,且疫木年处置量达到 0.4 万吨(含)以上的,每个经验计2分;年处置量为 0.2 万吨(含)-0.4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1分;年处置量不足 0.2 万吨的,每个经验计 0.5分,本项最高计 2分。(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场地现场照片,无害化处置主要设备的现场照片、购买发票和付款凭证(主要设备必须包含:粉碎机或切片机或旋切机、叉车或装载机、地磅),年处置量证明材料(以当地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使用直升机或植保无人机施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飞机施药防治作业达到1.5万亩(不含)以上的计2分,1-1.5万亩计1分,1.5万亩(不含)以下计0.5分。(提施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4、投标人具有打孔注药作业能力,近三年来开展过打孔注药作业达到1万支(不含)以上的计2分,1-0.5万支计1分,0.5万支(不含)以下计0.5分,最高计2分(提供打孔注药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近三年(是指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以来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参与证明)。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 8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略) (略) 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级(或等同*级)计2分,*级(或等同*级)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3、 (略) 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计2分; (略) 级科技进步奖的计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人为投标人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 7 | |
合计: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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