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服装设计及制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服装设计及制作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作服装设计及制作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二、面料要求”中
1.男装套西:“克重:260—310克”更正为“克重:260—310克/㎡”;
2. 男长袖衬衫:“纱支: 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3.男短袖衬衫:“纱支: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4.男夏下装:“成分:50%棉”更正为“成分:50%羊毛”,“克重:210—230克”更正为“克重:210—230克/㎡”;
5.女装套西:“克重:260—310克”更正为“克重:260—310克/㎡”;
6. 女长袖衬衫:“纱支: 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7. 女短袖衬衫:“纱支: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8.夏裙:“成份: 50%棉”更正为“成份: 50%羊毛”,“克重:210—230克”更正为“克重:210—230克/㎡”。
二、将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三、设计要求”中
“4.男短袖衬衫:颜色为白色。短袖圆摆,方领,V领,明门襟……”更正为“4.男短袖衬衫:颜色为白色。短袖圆摆,方领,明门襟……”;
“5.男夏下装:隐形伸缩腰……”更正为“5.男夏下装:颜色藏蓝色,隐形伸缩腰……”;
“6.……不开叉止口袋盖有仿手工。”更正为“……不开叉,止口袋盖有仿手工。”;
“10.夏裙:颜色藏青色……”更正为“夏裙:颜色藏蓝色……”。
三、在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七、样品送样要求”增加“6.样衣及配饰不能带有企业、品牌等标志,现场禁止带模特”。
四、将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其他要求”中“(1)成交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投标样品款式进行调整,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样衣款式,成交供应商再按照样衣款式进行生产。”更正为“★(1)成交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投标样品款式进行调整,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样衣款式,成交供应商再按照样衣款式进行生产。”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五)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472,6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 (略) 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17-*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2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作服装设计及制作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二、面料要求”中
1.男装套西:“克重:260—310克”更正为“克重:260—310克/㎡”;
2. 男长袖衬衫:“纱支: 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3.男短袖衬衫:“纱支: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4.男夏下装:“成分:50%棉”更正为“成分:50%羊毛”,“克重:210—230克”更正为“克重:210—230克/㎡”;
5.女装套西:“克重:260—310克”更正为“克重:260—310克/㎡”;
6. 女长袖衬衫:“纱支: 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7. 女短袖衬衫:“纱支:80S/2*80S/2或100S/2*100S/2”更正为“纱支:100S/2*100S/2”;
8.夏裙:“成份: 50%棉”更正为“成份: 50%羊毛”,“克重:210—230克”更正为“克重:210—230克/㎡”。
二、将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三、设计要求”中
“4.男短袖衬衫:颜色为白色。短袖圆摆,方领,V领,明门襟……”更正为“4.男短袖衬衫:颜色为白色。短袖圆摆,方领,明门襟……”;
“5.男夏下装:隐形伸缩腰……”更正为“5.男夏下装:颜色藏蓝色,隐形伸缩腰……”;
“6.……不开叉止口袋盖有仿手工。”更正为“……不开叉,止口袋盖有仿手工。”;
“10.夏裙:颜色藏青色……”更正为“夏裙:颜色藏蓝色……”。
三、在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七、样品送样要求”增加“6.样衣及配饰不能带有企业、品牌等标志,现场禁止带模特”。
四、将采购文件3.2.2服务要求内“其他要求”中“(1)成交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投标样品款式进行调整,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样衣款式,成交供应商再按照样衣款式进行生产。”更正为“★(1)成交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投标样品款式进行调整,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样衣款式,成交供应商再按照样衣款式进行生产。”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五)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472,6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 (略) 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817-*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17-*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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