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2)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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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2)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本项目合同金额为*.00元,并采用统一单价结算率进行结算。第一中标候选人:统一单价结算率55%;第二中标候选人:统一单价结算率70%;第三中标候选人:统一单价结算率75%,由于填写错误将中标(成交)金额填写为*.00元,现更正为:*.00元;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12,500.00元,更正为:75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由于格式限制,本项目投标报价分别为:
第一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4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3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3家。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求实建设 (略) ,统一单价结算率55%;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 (略) ,统一单价结算率70%;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 (略) ,统一单价结算率75%;
四川建城 (略) :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名称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中标报价为:统一单价结算率55%。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锦城大道366号
采购计划号:*10520[2022]03910];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锦江区红星路一段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2023年02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本项目合同金额为*.00元,并采用统一单价结算率进行结算。第一中标候选人:统一单价结算率55%;第二中标候选人:统一单价结算率70%;第三中标候选人:统一单价结算率75%,由于填写错误将中标(成交)金额填写为*.00元,现更正为:*.00元;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12,500.00元,更正为:75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由于格式限制,本项目投标报价分别为:
第一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4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3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3家。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求实建设 (略) ,统一单价结算率55%;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 (略) ,统一单价结算率70%;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 (略) ,统一单价结算率75%;
四川建城 (略) :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名称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中标报价为:统一单价结算率55%。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锦城大道366号
采购计划号:*10520[2022]03910];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道路桥梁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锦江区红星路一段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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