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二)音频系统招标变更
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二)音频系统招标变更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略) 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二)音频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B0708-CMC15N72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略) 时间: * 日
(略) 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
第一次更正内容如下:
1. (略) 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为“ * 日上午9:30( (略) 时间)”。现更正为:“ * 日上午9:30( (略) 时间)”。
2. (略) 文件截止时间为“ * 日”。现更正为:“ * 日”。
3. (略) 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以及开标地点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略) 区阜外大街一号 (略) 大厦西楼4层402会议室”。现更正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略) 区阜外大街一号 (略) 大厦西楼28层2803会议室”。
4. (略) 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条第3)款,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第3)款规定“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向投标人出具的主要设备的授权函(格式自拟),同时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现更正为“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其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
5.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第1款(招标文件页码第13页)规定“本项目投标 (略) 分,分别为“ (略) 分”和“ (略) 分”,投标人应分别报出“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以及“投标总价(=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现更正为“本项目投标 (略) 分,分别为“ (略) 分”和“ (略) 分”,投标人应分别报出“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以及“投标总价(=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
6.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1条第3)款,以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7-3“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的)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现更正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7.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1条第4)款,以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7-4“ (略) 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的)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现更正为“ (略) 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8.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第8)款规定“授权销售委托书(本条款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情况:投 (略) 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无线话筒接收机、无线手持话筒和无线纽扣话筒,下同)的制造商授授权(格式自拟)”。现更正为“授权销售委托书(本条款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情况:投 (略) 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无线话筒接收机、无线手持话筒和无线纽扣话筒,下同)的制造商授权(格式自拟),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并提供代理关系的证明,格式自拟)”。
9.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中“(二)、技术项目系统集成施工合同(适用 (略) 分)”的项目名称为“第十二、十三、十四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现更正为“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
10.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中“(二)、技术项目系统集成施工合同(适用 (略) 分)”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页码第32页和第33页)为“第十二、十三、十四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现更正为“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
1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7-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规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人名章无效)_______”。现更正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或方章(人名章)_______”。
12.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三 技术培训”中“原厂系统/设备的技术考察和技术交流要求共1次,要求如下:人员6人,时间8天,目 (略) ,具体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投标人需提交文件,制订培训大纲。主要内容包括:对培训时间、 (略) 达到的基本要求和培训内容等”的要求。
13.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二 技术规格要求”中“技术规格要求(8)网关电脑( (略) )”第2条规定“设备数量:3套(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 (略) 关电脑及1块专业级声卡,要求电脑预装正版Windows7或Mac OS操作系统;第十二、十三演播室还需各配一套正版的专业 (略) 软件)”。现更正为:“设备数量:3套(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 (略) 关电脑及1块专业级声卡,要求电脑预装正版Windows7或Mac OS操作系统;第十七、十八演播室还需各配一套正版的专业 (略) 软件)”。
14.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二 技术规格要求”中“技术规格要求(29)系统集成”第1.1条规定“本部分包括一号厅演播室的音频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现更正为:“本部分包括演播室音频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1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二 技术规格要求”中“技术规格要求(29)系统集成”第1.3条规定“中标人需提 (略) 需的跳线盘、 (略) 需的接头”。现更正为:“中标人需提 (略) (略) 需的接头”。
16.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鹏、李昕昊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略) 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二)音频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B0708-CMC15N72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略) 时间: * 日
(略) 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
第一次更正内容如下:
1. (略) 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为“ * 日上午9:30( (略) 时间)”。现更正为:“ * 日上午9:30( (略) 时间)”。
2. (略) 文件截止时间为“ * 日”。现更正为:“ * 日”。
3. (略) 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以及开标地点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略) 区阜外大街一号 (略) 大厦西楼4层402会议室”。现更正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略) 区阜外大街一号 (略) 大厦西楼28层2803会议室”。
4. (略) 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条第3)款,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第3)款规定“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向投标人出具的主要设备的授权函(格式自拟),同时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现更正为“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其制造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
5.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第1款(招标文件页码第13页)规定“本项目投标 (略) 分,分别为“ (略) 分”和“ (略) 分”,投标人应分别报出“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以及“投标总价(=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现更正为“本项目投标 (略) 分,分别为“ (略) 分”和“ (略) 分”,投标人应分别报出“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以及“投标总价(= (略) 分的报价+ (略) 分的报价)””。
6.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1条第3)款,以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7-3“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的)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现更正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7.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1条第4)款,以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7-4“ (略) 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的)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现更正为“ (略) 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8.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第8)款规定“授权销售委托书(本条款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情况:投 (略) 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无线话筒接收机、无线手持话筒和无线纽扣话筒,下同)的制造商授授权(格式自拟)”。现更正为“授权销售委托书(本条款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情况:投 (略) 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无线话筒接收机、无线手持话筒和无线纽扣话筒,下同)的制造商授权(格式自拟),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并提供代理关系的证明,格式自拟)”。
9.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中“(二)、技术项目系统集成施工合同(适用 (略) 分)”的项目名称为“第十二、十三、十四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现更正为“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
10.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中“(二)、技术项目系统集成施工合同(适用 (略) 分)”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页码第32页和第33页)为“第十二、十三、十四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现更正为“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室群高清改造—音频系统集成”。
1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7-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规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人名章无效)_______”。现更正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或方章(人名章)_______”。
12.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三 技术培训”中“原厂系统/设备的技术考察和技术交流要求共1次,要求如下:人员6人,时间8天,目 (略) ,具体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投标人需提交文件,制订培训大纲。主要内容包括:对培训时间、 (略) 达到的基本要求和培训内容等”的要求。
13.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二 技术规格要求”中“技术规格要求(8)网关电脑( (略) )”第2条规定“设备数量:3套(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 (略) 关电脑及1块专业级声卡,要求电脑预装正版Windows7或Mac OS操作系统;第十二、十三演播室还需各配一套正版的专业 (略) 软件)”。现更正为:“设备数量:3套(第十七、十八、十九演播 (略) 关电脑及1块专业级声卡,要求电脑预装正版Windows7或Mac OS操作系统;第十七、十八演播室还需各配一套正版的专业 (略) 软件)”。
14.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二 技术规格要求”中“技术规格要求(29)系统集成”第1.1条规定“本部分包括一号厅演播室的音频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现更正为:“本部分包括演播室音频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1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二 技术规格要求”中“技术规格要求(29)系统集成”第1.3条规定“中标人需提 (略) 需的跳线盘、 (略) 需的接头”。现更正为:“中标人需提 (略) (略) 需的接头”。
16.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鹏、李昕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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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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