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略) (略) 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

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三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 40 号)的距离,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送餐距离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制作餐的地点送至送达地点?

答:送餐距离为投标人注册地或实际制餐地点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40号)的距离,若提供的地点为投标人实际制餐地点,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实际制餐地点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3送餐距离问题,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政府采购法,整治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存在限定投标人范围的嫌疑,是否已有限定投标人单位?我单位保留进一步向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投诉质疑的权利。2.投标单位注册地与实际制餐地点不一致,是否可以?

答:1.本项目无限定投标单位。2.可以。送餐距离为投标人注册地或实际制餐地点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40号)的距离,若提供的地点为投标人实际制餐地点,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实际制餐地点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

问题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3送餐距离问题,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政府采购法,整治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存在限定投标人范围的嫌疑,是否已有限定投标人单位?我单位保留进一步向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投诉质疑的权利。2投标单位注册地与实际制餐地点不一致,是否可以?

答:1.本项目无限定投标单位。2.可以。送餐距离为投标人注册地或实际制餐地点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40号)的距离,若提供的地点为投标人实际制餐地点,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实际制餐地点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

问题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属于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它不属于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不符合服务采购的实际需求。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问题五:您好,公告里投标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不适合做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问这是有针对性的排除企业投标吗?按照有关政府企事业单位采购办法,这个是不能作为资格条件的,请招标方给予说明。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问题六:您好,我们报名获取了贵司关于: (略) (略) 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有疑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十八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不仅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还要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这里的“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是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只有缺失了就无法按照采购需求履行合同的因素才可以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食品安排管理体系ISO22000不是国家强制性认证,没有这个证书并不意味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因此不应将ISO22000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同理,实质性要求和资格条件一样具有一票否决的性质,提供该证书也不应设置为实质性要求。述求,删除本条资格项。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问题七:您好,我们报名获取了贵司关于: (略) (略) 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有疑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十八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不仅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还要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这里的“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是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只有缺失了就无法按照采购需求履行合同的因素才可以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食品安排管理体系ISO22000不是国家强制性认证,没有这个证书并不意味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因此不应将ISO22000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同理,实质性要求和资格条件一样具有一票否决的性质,提供该证书也不应设置为实质性要求。述求,删除本条资格项。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本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 (略)

2023年2月21日




[**].CQCF

(略) (略) 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

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招标文件中第三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 40 号)的距离,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送餐距离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制作餐的地点送至送达地点?

答:送餐距离为投标人注册地或实际制餐地点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40号)的距离,若提供的地点为投标人实际制餐地点,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实际制餐地点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3送餐距离问题,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政府采购法,整治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存在限定投标人范围的嫌疑,是否已有限定投标人单位?我单位保留进一步向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投诉质疑的权利。2.投标单位注册地与实际制餐地点不一致,是否可以?

答:1.本项目无限定投标单位。2.可以。送餐距离为投标人注册地或实际制餐地点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40号)的距离,若提供的地点为投标人实际制餐地点,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实际制餐地点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

问题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3送餐距离问题,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政府采购法,整治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存在限定投标人范围的嫌疑,是否已有限定投标人单位?我单位保留进一步向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投诉质疑的权利。2投标单位注册地与实际制餐地点不一致,是否可以?

答:1.本项目无限定投标单位。2.可以。送餐距离为投标人注册地或实际制餐地点到送达地址( (略)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40号)的距离,若提供的地点为投标人实际制餐地点,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实际制餐地点所有权者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以高德地图为准, (略) 地址到送达地址的距离截图。

问题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属于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它不属于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不符合服务采购的实际需求。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问题五:您好,公告里投标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不适合做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问这是有针对性的排除企业投标吗?按照有关政府企事业单位采购办法,这个是不能作为资格条件的,请招标方给予说明。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问题六:您好,我们报名获取了贵司关于: (略) (略) 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有疑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十八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不仅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还要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这里的“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是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只有缺失了就无法按照采购需求履行合同的因素才可以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食品安排管理体系ISO22000不是国家强制性认证,没有这个证书并不意味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因此不应将ISO22000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同理,实质性要求和资格条件一样具有一票否决的性质,提供该证书也不应设置为实质性要求。述求,删除本条资格项。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问题七:您好,我们报名获取了贵司关于: (略) (略) 培训中心送餐和制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要求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 认证证书,有疑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十八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不仅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还要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这里的“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是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只有缺失了就无法按照采购需求履行合同的因素才可以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食品安排管理体系ISO22000不是国家强制性认证,没有这个证书并不意味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因此不应将ISO22000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同理,实质性要求和资格条件一样具有一票否决的性质,提供该证书也不应设置为实质性要求。述求,删除本条资格项。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4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本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 (略)

2023年2月21日




[**].CQC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