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科研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科研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肝胆外科科研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17: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先生、姜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英区秀华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先生、姜先生089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肝胆外科科研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一章 比选邀请”中:
(1)原“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2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
“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0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更正为“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03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比选文件与以上更正内容有矛盾之处,以以上更正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秀英区秀华路19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蔡先生、姜先生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姜先生
电 话: 089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肝胆外科科研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17: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先生、姜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英区秀华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先生、姜先生089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HNZ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肝胆外科科研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一章 比选邀请”中:
(1)原“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2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
“1.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0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更正为“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03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比选文件与以上更正内容有矛盾之处,以以上更正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秀英区秀华路19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6号汇通大厦704、706、707室
联系方式:蔡先生、姜先生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姜先生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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