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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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流标公告

新乡医学院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流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点击数:25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3-7

2、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略) 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明细:

序号

印刷内容

印数

1

《 (略) 学报》

印数:每期600 册,每年12期,每年总印数7200册

2

《眼科新进展》

每期1000 册,每年12期,每年总印数12000册

3

《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每期1700 册,每年12期,每年总印数20400册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印刷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 365日历天

5.5服务地点: (略) 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 (略) 学报》每年12期、《眼科新进展》每年12期、《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每年12期。每期定稿后3~5日内印刷完毕(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严重印刷质量问题,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涉及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8日

11、评审日期:2023年2月21日

二、结果情况:

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五、流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 (略) 教育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 (略) (略) 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1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

新乡医学院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流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点击数:25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3-7

2、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略) 2023年期刊印刷服务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明细:

序号

印刷内容

印数

1

《 (略) 学报》

印数:每期600 册,每年12期,每年总印数7200册

2

《眼科新进展》

每期1000 册,每年12期,每年总印数12000册

3

《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每期1700 册,每年12期,每年总印数20400册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印刷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 365日历天

5.5服务地点: (略) 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 (略) 学报》每年12期、《眼科新进展》每年12期、《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每年12期。每期定稿后3~5日内印刷完毕(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严重印刷质量问题,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涉及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8日

11、评审日期:2023年2月21日

二、结果情况:

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五、流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 (略) 教育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 (略) (略) 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1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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