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化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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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化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略) 2023年社会化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SZBJ*)部分内容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评分细则表”中内容变更如下:

1、服务商资质项中的评价标准:“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条款的,得10分;服务商应提供本单位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分。”变更为“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条款的,得5分;服务商应提供本单位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2、车辆保险项中的评价标准:“车辆购买全额保险;2、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300万(含300万);3、车辆购买乘客人员意外事故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服务商供本项目使用的车辆符合上述三点条款的,得10分;服务商应提供相关保险证明和承诺资料,不提供不得分。”变更为“1、车辆购买全额保险;2、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300万(含300万);3、车辆购买乘客人员意外事故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服务商供本项目使用的车辆符合上述三点条款的,得5分;服务商应提供相关保险证明和承诺资料,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略) 2023年社会化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SZBJ*)部分内容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评分细则表”中内容变更如下:

1、服务商资质项中的评价标准:“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条款的,得10分;服务商应提供本单位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分。”变更为“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条款的,得5分;服务商应提供本单位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2、车辆保险项中的评价标准:“车辆购买全额保险;2、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300万(含300万);3、车辆购买乘客人员意外事故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服务商供本项目使用的车辆符合上述三点条款的,得10分;服务商应提供相关保险证明和承诺资料,不提供不得分。”变更为“1、车辆购买全额保险;2、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300万(含300万);3、车辆购买乘客人员意外事故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服务商供本项目使用的车辆符合上述三点条款的,得5分;服务商应提供相关保险证明和承诺资料,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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