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合肥市重点局市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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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合肥市重点局市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3-202 (略) (略) 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0214

原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3-202 (略) (略) 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0214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2.6招标项目规模:工程内容包含:对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事件检测系统、限高架系统、弱电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3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2023-2024 (略) (略) 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工程内容包含:对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事件检测系统、限高架系统、弱电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检测。疑问:“地下结构工程、地面改造工程”这两项内容是指该工程里的弱电系统检测,还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工程本身的结构、主体施工检测?这两项的检测跟本项目招标的智能交通工程不相符。

答:“地下结构工程”即地下管道、手井、地下杆件基础等与监控相关的地下构筑物检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即地面广场改造中可能涉及到的道路路面破除及恢复等与监控相关的检测。

2.招标文件第20页:“业绩材料”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中项目验收报告或交付使用确认表是否可以做为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 (略) 智能交通项目中的“工程项目设备支付使用确认表”,该表中有施工、设计、监理、业主、使用单位的盖章。

答: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中项目验收报告或交付使用确认表可以做为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

3.招标招标文件第47页:“项目负责人资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该项要求不合理。疑问:本项目的检测内容主要是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信息化类的检测,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信息化类职称比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更贴合本项目的技术特点。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或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质量技术监督或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招标文件第49页“2.具有(工信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不合理。疑问:本项目的检测内容主要是电子信息和计算机信息化类的检测,要求通信专业技术资格不合理。本项目涉及很多计算机软件后台、智能交通软件系统。建议修改为:“2.具有(工信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或建议修改为:“2.具有(工信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得 2 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招标文件第50页检测设备,“8.分辨率测试卡,得1分;”不合理。疑问:分辨率测试卡设备已经被淘汰,该设备原用在模拟摄像机中进行检测视频分辨率,当前“GA/T870-2017《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的检测标准针对视频质量主要采用主观评测法,不在使用分辨率测试卡进行检测。本项目中会涉及大量的网络布线施工。建议修改为:“8.综合布线测试设备,得1分”;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二、变更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中:“

检测设备

10分

为本项目配备在计量有效期内的下列检测设备工具的:

1.网络性能测试仪,得1分;

2.电能质量分析仪,得1分;

3.尘埃粒子计数器,得1分;

4.接地电阻测试仪,得1分;

5.安规测试仪,得1分;

6.泄漏电流测试仪,得1分;

7.卡口测速功能检测设备,得1分;

8.分辨率测试卡,得1分;

9.变频电源,得1分;

10.超声波测厚仪,得1分;

总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及有效设备的计量报告扫描件。

”,现变更为:“

检测设备

9分

为本项目配备在计量有效期内的下列检测设备工具的:

1.网络性能测试仪,得1分;

2.电能质量分析仪,得1分;

3.尘埃粒子计数器,得1分;

4.接地电阻测试仪,得1分;

5.安规测试仪,得1分;

6.泄漏电流测试仪,得1分;

7.卡口测速功能检测设备,得1分;

8.变频电源,得1分;

9.超声波测厚仪,得1分;

总计9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及有效设备的计量报告扫描件。

”。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分标准中:“

检测方案4

8分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科学、合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的得6<F≤8分;方案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F≤6分;方案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2<F≤4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检测方案4

9分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科学、合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的得6<F≤9分;方案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F≤6分;方案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2<F≤4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2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附件:2023bffwz00214补疑1(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3-202 (略) (略) 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

原项目编号:2023BFFWZ00214

原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3-202 (略) (略) 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0214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2.6招标项目规模:工程内容包含:对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事件检测系统、限高架系统、弱电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进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3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2023-2024 (略) (略) 政路桥智能交通工程检测单位。工程内容包含:对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事件检测系统、限高架系统、弱电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检测。疑问:“地下结构工程、地面改造工程”这两项内容是指该工程里的弱电系统检测,还是指“地下结构工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工程本身的结构、主体施工检测?这两项的检测跟本项目招标的智能交通工程不相符。

答:“地下结构工程”即地下管道、手井、地下杆件基础等与监控相关的地下构筑物检测,“地面广场改造工程”即地面广场改造中可能涉及到的道路路面破除及恢复等与监控相关的检测。

2.招标文件第20页:“业绩材料”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中项目验收报告或交付使用确认表是否可以做为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 (略) 智能交通项目中的“工程项目设备支付使用确认表”,该表中有施工、设计、监理、业主、使用单位的盖章。

答: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中项目验收报告或交付使用确认表可以做为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

3.招标招标文件第47页:“项目负责人资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该项要求不合理。疑问:本项目的检测内容主要是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信息化类的检测,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信息化类职称比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更贴合本项目的技术特点。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或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质量技术监督或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信息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招标文件第49页“2.具有(工信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不合理。疑问:本项目的检测内容主要是电子信息和计算机信息化类的检测,要求通信专业技术资格不合理。本项目涉及很多计算机软件后台、智能交通软件系统。建议修改为:“2.具有(工信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或建议修改为:“2.具有(工信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得 2 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招标文件第50页检测设备,“8.分辨率测试卡,得1分;”不合理。疑问:分辨率测试卡设备已经被淘汰,该设备原用在模拟摄像机中进行检测视频分辨率,当前“GA/T870-2017《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的检测标准针对视频质量主要采用主观评测法,不在使用分辨率测试卡进行检测。本项目中会涉及大量的网络布线施工。建议修改为:“8.综合布线测试设备,得1分”;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二、变更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中:“

检测设备

10分

为本项目配备在计量有效期内的下列检测设备工具的:

1.网络性能测试仪,得1分;

2.电能质量分析仪,得1分;

3.尘埃粒子计数器,得1分;

4.接地电阻测试仪,得1分;

5.安规测试仪,得1分;

6.泄漏电流测试仪,得1分;

7.卡口测速功能检测设备,得1分;

8.分辨率测试卡,得1分;

9.变频电源,得1分;

10.超声波测厚仪,得1分;

总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及有效设备的计量报告扫描件。

”,现变更为:“

检测设备

9分

为本项目配备在计量有效期内的下列检测设备工具的:

1.网络性能测试仪,得1分;

2.电能质量分析仪,得1分;

3.尘埃粒子计数器,得1分;

4.接地电阻测试仪,得1分;

5.安规测试仪,得1分;

6.泄漏电流测试仪,得1分;

7.卡口测速功能检测设备,得1分;

8.变频电源,得1分;

9.超声波测厚仪,得1分;

总计9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及有效设备的计量报告扫描件。

”。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分标准中:“

检测方案4

8分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科学、合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的得6<F≤8分;方案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F≤6分;方案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2<F≤4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检测方案4

9分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科学、合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的得6<F≤9分;方案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F≤6分;方案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2<F≤4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2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附件:2023bffwz00214补疑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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