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城市智慧监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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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城市智慧监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监控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建昌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建昌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06:33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铎
项目联系电话0429-*
采购单位建昌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首山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平安城市智慧监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1-14 至 2023-01-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刘正铎
( (略) 智慧监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监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2月10日上午9点。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昌县公安局
地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首山湖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正铎
电话: 04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监控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建昌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建昌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06:33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铎
项目联系电话0429-*
采购单位建昌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首山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平安城市智慧监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1-14 至 2023-01-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刘正铎
( (略) 智慧监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监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2月10日上午9点。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6日 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昌县公安局
地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首山湖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正铎
电话: 04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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