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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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YZT-23GC-002的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资信部分评审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派拟设计负责人业绩、拟派施工总负责人业绩”表述修改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

1.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项目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包括PPP项目、代建项目、BT项目等其他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③业绩必 (略) 水利厅“透明工程”或“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或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来证明。

注:如上述①、②、③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按②载明的为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

2.1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得2分。

2.2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

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批复概算总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工程(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或复制件。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复制件附入投标文件(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来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施工总负责人业绩:

3.1拟派施工总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

3.2拟派施工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

拟派施工总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项目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包括PPP项目、代建项目、BT项目等其他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③业绩必 (略) 水利厅“透明工程”或“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来证明。

注:如上述①、②、③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按②载明的为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二、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云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3年02月23日

备案单位(盖章): 云和县水利局

备案时间: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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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YZT-23GC-002的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崇头段、城区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资信部分评审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派拟设计负责人业绩、拟派施工总负责人业绩”表述修改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

1.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项目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包括PPP项目、代建项目、BT项目等其他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③业绩必 (略) 水利厅“透明工程”或“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或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来证明。

注:如上述①、②、③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按②载明的为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

2.1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得2分。

2.2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

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批复概算总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工程(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或复制件。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复制件附入投标文件(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来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施工总负责人业绩:

3.1拟派施工总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

3.2拟派施工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指:

拟派施工总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项目单项合同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建设(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江河堤防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河道水环境工程、河道水生态工程,单独的清淤及疏浚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不包括PPP项目、代建项目、BT项目等其他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③业绩必 (略) 水利厅“透明工程”或“ (略) (略)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特征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来证明。

注:如上述①、②、③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按②载明的为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二、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云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3年02月23日

备案单位(盖章): 云和县水利局

备案时间: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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