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2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2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第二次)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祝融源 (略)
采购人: (略)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编号: N*1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1:第二章询价须知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详见第五章 ,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农、林、牧、渔业。
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为1:第二章询价须知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详见第五章 ,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
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事项2:第二章询价须知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方式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每有一次失信行为记录在案给予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提供的将导致最终无法评审,如未提供,将视为无效报价。
更正为2:第二章询价须知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方式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更正为3:二、总则七、合同事项3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的要求进行验收。32.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更正事项4:五、报价函(实质性要求)中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更正为4:删除:“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更正事项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2月24日09:0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3月1日09:0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祝融源 (略)
采购人: (略)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本公告具体发布时间、内容及附件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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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第二次)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祝融源 (略)
采购人: (略)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编号: N*1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产油大县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1:第二章询价须知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详见第五章 ,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农、林、牧、渔业。
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为1:第二章询价须知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详见第五章 ,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
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事项2:第二章询价须知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方式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每有一次失信行为记录在案给予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提供的将导致最终无法评审,如未提供,将视为无效报价。
更正为2:第二章询价须知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方式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更正为3:二、总则七、合同事项3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的要求进行验收。32.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更正事项4:五、报价函(实质性要求)中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更正为4:删除:“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 (略)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更正事项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2月24日09:0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3月1日09:0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祝融源 (略)
采购人: (略)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本公告具体发布时间、内容及附件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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