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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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抚顺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18: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徐阳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启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徐阳 那玉晶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11 至 2022-11-18
撰写单位: 辽宁启 (略) 撰写人: 刘丹
(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13.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更正为: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规定允许的非现金方式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08时3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投标单位人员, (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防疫规定,进入开标场地必须出示48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因疫情对招投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启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联系方式: 李徐阳 那玉晶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徐阳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抚顺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18: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徐阳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启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徐阳 那玉晶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11 至 2022-11-18
撰写单位: 辽宁启 (略) 撰写人: 刘丹
(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0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镇域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13.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更正为: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规定允许的非现金方式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08时3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投标单位人员, (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防疫规定,进入开标场地必须出示48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因疫情对招投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启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联系方式: 李徐阳 那玉晶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徐阳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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