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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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2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 (略) (略) (略) 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22: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铁东区福利街38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1 至 2022-11-2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姜成军
(2 (略) (略) (略) 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724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 (略) (略) (略) 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添加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0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好CA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 (略) )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形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 (略) 铁东区福利街38栋辽宁 (略) 。备份电子文件应密封完好。
3.供应商如需要本项目图纸,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4.疫 (略) 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5.快递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最外层包装上或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网上直播时磋商会议主持人将邀请此手机号注册的供应商进入网上开标直播会议室);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磋商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中应注明法人联系电话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与快递单上电话号码保持一致),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沟通,否则后果自负。
7.因现阶段疫情原因及相关防疫政策,为减少人员聚集, (略) 将按照“不见面开标”的原则组织开标: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直播会议号:940-891-257。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
(2)供应商需提前将密封完好的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的方式或送达至代理机构,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送达的,需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如因自身原因无法送达而未告知的将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8.本项目开标时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9.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福利街38栋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婷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2022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 (略) (略) (略) 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22: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铁东区福利街38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2-*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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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2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21 至 2022-11-2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姜成军
(2 (略) (略) (略) 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724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 (略) (略) (略) 审判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添加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0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好CA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 (略) )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形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 (略) 铁东区福利街38栋辽宁 (略) 。备份电子文件应密封完好。
3.供应商如需要本项目图纸,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4.疫 (略) 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5.快递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最外层包装上或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网上直播时磋商会议主持人将邀请此手机号注册的供应商进入网上开标直播会议室);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磋商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中应注明法人联系电话或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与快递单上电话号码保持一致),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沟通,否则后果自负。
7.因现阶段疫情原因及相关防疫政策,为减少人员聚集, (略) 将按照“不见面开标”的原则组织开标: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直播会议号:940-891-257。各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
(2)供应商需提前将密封完好的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的方式或送达至代理机构,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送达的,需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如因自身原因无法送达而未告知的将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8.本项目开标时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9.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福利街38栋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婷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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