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施工补遗公告
新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施工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 | 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 E*8001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12-15 09: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12-21 16:30:00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12-15 09:11:54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本招标项目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核准〔2021〕7号、惠市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惠城南站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惠城南站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
2.2 招 标 人: (略) 惠城南站 (略)
2.3 项目地点: (略) 三栋镇
2.4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枢纽配套设施工程及广场景观工程等。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金山大道南段、宏达路、宏兴路、文思一路、北广场站东路、站西路、站前落客匝道等,道路工程分两阶段实施。总长约 12528.84 米,其中桥梁长度 2600 米(站前匝道桥梁段 1749 米),下穿通道约 248.3 米。北广场枢纽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82162 平方米,包括标高 30 米地面层的公交枢纽、出租车站、地面停车场;地下空间工程(包含地下社会车停车库、轨道交通区间预埋结构工程、宏达路地下过街通道)。北广场景观工程面积约 85500平方米,包括站前广场(标高 35 米)与地面广场(标高 30 米)的景观绿化工程。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工程造价:约6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略) 政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智慧工程、绿化工程)、北广场及配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机电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2.7工期要求:暂定为540日历天,其中部分主体工程(含宏达路、站东站西路、北广场及配套工程等满足站场使用基本需求的功能设施)在广汕铁路惠城南站开通运营前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①(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②技术负责人1人, (略) 政类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安全员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同一人不得兼任上述两个或以上岗位。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以下业绩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7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1)单项合同金额≥1000 (略) 主干路 (略) 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交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为准,日期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略) 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 (略) 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鼓励优先采用该方式):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 (略) 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4.2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具体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企业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1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第三册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7.2投标人无需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可派交易员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系统参与开标会议,如对开标会议存有异议,须在开标会议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电话,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7. (略) 《 (略) 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 电子交易规则按照 《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惠城南站 (略)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5 0752 5651
招标代理单位: (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2-*
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项目名称 | 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施工 | 工程编号 | (略) 直﹝2022﹞248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12-15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2-12-21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12-22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12-25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3-01-10 08:3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评标地点 | 10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公告标题 | 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 E*8001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12-15 09: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12-21 16:30:00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12-15 09:11:54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本招标项目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核准〔2021〕7号、惠市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惠城南站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惠城南站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
2.2 招 标 人: (略) 惠城南站 (略)
2.3 项目地点: (略) 三栋镇
2.4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枢纽配套设施工程及广场景观工程等。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金山大道南段、宏达路、宏兴路、文思一路、北广场站东路、站西路、站前落客匝道等,道路工程分两阶段实施。总长约 12528.84 米,其中桥梁长度 2600 米(站前匝道桥梁段 1749 米),下穿通道约 248.3 米。北广场枢纽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82162 平方米,包括标高 30 米地面层的公交枢纽、出租车站、地面停车场;地下空间工程(包含地下社会车停车库、轨道交通区间预埋结构工程、宏达路地下过街通道)。北广场景观工程面积约 85500平方米,包括站前广场(标高 35 米)与地面广场(标高 30 米)的景观绿化工程。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工程造价:约6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略) 政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智慧工程、绿化工程)、北广场及配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机电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2.7工期要求:暂定为540日历天,其中部分主体工程(含宏达路、站东站西路、北广场及配套工程等满足站场使用基本需求的功能设施)在广汕铁路惠城南站开通运营前完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①(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②技术负责人1人, (略) 政类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安全员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同一人不得兼任上述两个或以上岗位。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以下业绩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7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1)单项合同金额≥1000 (略) 主干路 (略) 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交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为准,日期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略) 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 (略) 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鼓励优先采用该方式):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 (略) 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4.2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具体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企业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1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第三册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7.2投标人无需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可派交易员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系统参与开标会议,如对开标会议存有异议,须在开标会议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电话,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7. (略) 《 (略) 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 电子交易规则按照 《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惠城南站 (略)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5 0752 5651
招标代理单位: (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2-*
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项目名称 | 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北广场工程施工 | 工程编号 | (略) 直﹝202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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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12-15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2-12-21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12-22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12-25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3-01-10 08:3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3-01-10 09:30:00 | 评标地点 | 10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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