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亚(准)定点/方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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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亚(准)定点/方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营口市亚(准)定点/方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亚(准)定点/ (略) 医疗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4日01:3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大勇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亚(准)定点/方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01 至 2022-11-08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崔大勇
( (略) 亚(准)定点/ (略) 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43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亚(准)定点/ (略) 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技术参数 已更改 详见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2、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规格及要求 20)★支持造影定量分析功能(取样点可跟踪感兴趣区运动)该项参数删除。
3、医用控温仪(冰毯)技术参数19.整机尺寸和质量:≤40Kg,整机尺寸(长×宽×高)≤500mm×320mm×902mm该项参数删除。
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2年12月1日09:30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6日 15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 (略) 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大勇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营口市亚(准)定点/方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亚(准)定点/ (略) 医疗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4日01:3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大勇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亚(准)定点/方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01 至 2022-11-08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崔大勇
( (略) 亚(准)定点/ (略) 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043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亚(准)定点/ (略) 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技术参数 已更改 详见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2、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规格及要求 20)★支持造影定量分析功能(取样点可跟踪感兴趣区运动)该项参数删除。
3、医用控温仪(冰毯)技术参数19.整机尺寸和质量:≤40Kg,整机尺寸(长×宽×高)≤500mm×320mm×902mm该项参数删除。
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2年12月1日09:30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6日 15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 (略) 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大勇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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