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招标(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招标(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略) 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STWZ-GZ2023-017
本招标项目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上海 (略) ,代理机构为 (略) ,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包件 | 序号 | 需求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 | / | 项 | 1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海虹桥站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1.2质量保证能力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单位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 (略) 、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资格证书、施工资格证书(一级);
2.1.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及资信,并提供近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1.4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具备近3年内三维地图、智能安防平台、人员定位、人脸数据库等安防系统的实施或维保业绩(四个方面均须涉及),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
2.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020年至今)
2.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但满足2家时,则改为谈判采购)。
2.1.7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3.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3.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300 元人民币(各包件分别报名、分别汇款),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缴费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发票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同一包件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情况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3.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5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3.6购买招标文件后,除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投标者将根据《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二号 (略) 标准化交易基地。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http://**)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董工(只负责报名)
地 址: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二号楼112室
电 话:021-512 35525(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
电子邮箱:*@*63.com
邮编:*
9.报名标书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 (略) |
纳税人识别号 | *730 |
地址、电话 |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021-*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 (略) 上海第六支行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
邮编 | * |
附件1:
一,标书费汇款银行回单
请粘贴盖银行回单章及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二,开票资料(WORD版)
单位名称: | |
税号: | |
电话: | |
地址: | |
开户行: | |
账号: |
三,开票资料(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四,投标申请表(WORD版)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略) :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五,投标申请表(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略) 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STWZ-GZ2023-017
本招标项目虹桥站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上海 (略) ,代理机构为 (略) ,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包件 | 序号 | 需求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智能安防系统维保服务 | / | 项 | 1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海虹桥站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1.2质量保证能力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单位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 (略) 、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资格证书、施工资格证书(一级);
2.1.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及资信,并提供近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1.4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具备近3年内三维地图、智能安防平台、人员定位、人脸数据库等安防系统的实施或维保业绩(四个方面均须涉及),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
2.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020年至今)
2.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但满足2家时,则改为谈判采购)。
2.1.7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3.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3.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300 元人民币(各包件分别报名、分别汇款),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缴费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发票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同一包件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情况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3.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5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3.6购买招标文件后,除在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投标者将根据《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二号 (略) 标准化交易基地。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http://**)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董工(只负责报名)
地 址: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二号楼112室
电 话:021-512 35525(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
电子邮箱:*@*63.com
邮编:*
9.报名标书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 (略) |
纳税人识别号 | *730 |
地址、电话 |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021-*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 (略) 上海第六支行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
邮编 | * |
附件1:
一,标书费汇款银行回单
请粘贴盖银行回单章及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二,开票资料(WORD版)
单位名称: | |
税号: | |
电话: | |
地址: | |
开户行: | |
账号: |
三,开票资料(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四,投标申请表(WORD版)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标段/包件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略) :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五,投标申请表(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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