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变更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JLZSZB23-2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现更正为: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变更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 (略) 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JLZSZB23-2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现更正为: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变更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 (略) 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