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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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川省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一、修订背景

我省现行的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由原农业厅于2012年9月修订并公布。当前, (略) 植物疫情发生形势、产业布局等情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相关有害生物防控治理技术也取得进展, (略) 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已不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管控的实际, (略) 产业发展和植物检疫工作的需求。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修订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为统筹评估全国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略) (市)补 (略) 补充名单的一致性、互补性和科学性, (略) 间粮食作物种子调运检疫畅通,有效保护区域性特色支柱产业生产安全,我厅 (略) 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二、修订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

2.《 (略) 植物检疫条例》;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名单包括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两个部分。

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

有害生物

应施检疫的植物

及植物产品

细菌

樱桃致死黄化植原体

Cherry Lethal Yellows phytoplasma

樱桃、桃等蔷薇科寄主植物

苗木、接穗

病毒

龙眼丛枝病毒

Longan witches’broom virus

龙眼、荔枝等无患子科寄主植物

苗木、接穗

一、修订背景

我省现行的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由原农业厅于2012年9月修订并公布。当前, (略) 植物疫情发生形势、产业布局等情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相关有害生物防控治理技术也取得进展, (略) 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已不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管控的实际, (略) 产业发展和植物检疫工作的需求。

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修订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为统筹评估全国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略) (市)补 (略) 补充名单的一致性、互补性和科学性, (略) 间粮食作物种子调运检疫畅通,有效保护区域性特色支柱产业生产安全,我厅 (略) 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二、修订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

2.《 (略) 植物检疫条例》;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名单包括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两个部分。

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

有害生物

应施检疫的植物

及植物产品

细菌

樱桃致死黄化植原体

Cherry Lethal Yellows phytoplasma

樱桃、桃等蔷薇科寄主植物

苗木、接穗

病毒

龙眼丛枝病毒

Longan witches’broom virus

龙眼、荔枝等无患子科寄主植物

苗木、接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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