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涉税服务业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涉税服务业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新疆新 (略) 受新疆生产 (略) 的委托,就新疆生产 (略) 涉税服务业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 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 (略) 涉税服务业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BTSY-FW-2023-005
1.3 采购预算:30.00万元
1.4 磋商内容: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税种审核、年度所得税汇算、税务咨询和税务顾问等。
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等级为A级及以上;
2.3 供应 (略) 市场准入证,准入范围须包含税务代理、税务服务;
2.4 列入新疆生产 (略) 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 资格后审 。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4.1 请有意向的的供应商于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将领取磋商文件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号:*@*q.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由于未电话告知导致的领取磋商文件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上述资料必须于领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市场准入证,如需 (略) 企管法规部吴昀联系,联系电话:0991-*。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200.00 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地点: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供应商在磋商前自行踏勘,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生产 (略)
地址: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8楼
联系人:关文忠、吴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联系人:龚慧婷
电话:0991-* *
新疆新 (略) 受新疆生产 (略) 的委托,就新疆生产 (略) 涉税服务业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 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 (略) 涉税服务业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BTSY-FW-2023-005
1.3 采购预算:30.00万元
1.4 磋商内容: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税种审核、年度所得税汇算、税务咨询和税务顾问等。
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等级为A级及以上;
2.3 供应 (略) 市场准入证,准入范围须包含税务代理、税务服务;
2.4 列入新疆生产 (略) 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 资格后审 。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4.1 请有意向的的供应商于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将领取磋商文件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号:*@*q.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由于未电话告知导致的领取磋商文件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上述资料必须于领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市场准入证,如需 (略) 企管法规部吴昀联系,联系电话:0991-*。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200.00 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地点: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工人文化宫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供应商在磋商前自行踏勘,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生产 (略)
地址: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8楼
联系人:关文忠、吴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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