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澄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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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澄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2-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交通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略) 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02月2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工程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7)投标人企业在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13公里的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中修(或中修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名称是否必须包含中修(或中修以上)?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1:类似项目业绩名称不要求必须包含“中修”等字样。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13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P235投标函附录要求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进行填写,《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未明确数据,而P34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政府投资工程不低于10%),请明确以哪项为准?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未明确数据的是否可以“/”填写?
回复2: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未明确数据的,投标人可以填写“/”。
问题3: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条工程量清单填写方式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但实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EXCEL文件表格并未固化,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格为(养护工程预算汇总表;养护工程预算表;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分项工程预算表),而招标文件第268页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招标文件这两处要求提供的投标表格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时投标表格按哪一项要求提供。
回复3:固化工程量清单是指工程量固定的清单,即投标人报价时不得改动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以.CSGCZF格式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4:《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 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能否参与本项目?需要什么资质?
回复4:可以参与本项目,具体资质要求见下文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 (略) 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 (略) 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 (略) 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关 (略) 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
修改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含: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 (略) 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 (略) 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 (略) 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 (略) 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 (略) 公路养护资质换证期间继续延续原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湘交函〔2023〕1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略) 公路养护中心
2023年02月28日
宁乡市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澄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2-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交通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略) G354线(K456+462-K465+948)路面中修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02月2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工程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7)投标人企业在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13公里的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中修(或中修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名称是否必须包含中修(或中修以上)?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1:类似项目业绩名称不要求必须包含“中修”等字样。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13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P235投标函附录要求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进行填写,《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未明确数据,而P34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政府投资工程不低于10%),请明确以哪项为准?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未明确数据的是否可以“/”填写?
回复2: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未明确数据的,投标人可以填写“/”。
问题3: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条工程量清单填写方式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但实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EXCEL文件表格并未固化,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格为(养护工程预算汇总表;养护工程预算表;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分项工程预算表),而招标文件第268页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招标文件这两处要求提供的投标表格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时投标表格按哪一项要求提供。
回复3:固化工程量清单是指工程量固定的清单,即投标人报价时不得改动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以.CSGCZF格式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报价的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4:《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 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能否参与本项目?需要什么资质?
回复4:可以参与本项目,具体资质要求见下文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 (略) 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 (略) 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 (略) 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关 (略) 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
修改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含: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 (略) 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 (略) 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 (略) 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 (略) 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 (略) 公路养护资质换证期间继续延续原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湘交函〔2023〕1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略) 公路养护中心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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