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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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2-22 至 2023-03-01
撰写单位: 辽宁恒信 (略) 撰写人: 李振军
(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756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平板电视1”第3项参数调整为“≥2+16G”。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平板电视2”第1项参数调整为“≥75寸”。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视频会议终端”第1项参数调整为“嵌入式操作系统”。
4.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电脑”第9项参数PS2接口要求;增加参数:电源≥260W;调整质保期及服务要求。
5.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2包“电脑1”和“电脑2”第10项参数PS2接口要求;第5项参数调整为“≥3个音频接口,耳机耳麦单独接口”;增加参数:电源≥260W;调整质保期及服务要求。
6.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2包“白板”尺寸参数调整为“长≥2400mm*宽≥1200mm”。
7.删除“监控摄像头”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的相关要求。
8.相应调整评审办法,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9.其它事宜不变,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16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略) 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信 (略)
地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C1区6号公建
联系方式: 0411-*-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振军
电话: 0411-*-80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2-22 至 2023-03-01
撰写单位: 辽宁恒信 (略) 撰写人: 李振军
(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756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教学楼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教研室研讨室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平板电视1”第3项参数调整为“≥2+16G”。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平板电视2”第1项参数调整为“≥75寸”。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视频会议终端”第1项参数调整为“嵌入式操作系统”。
4.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1包“电脑”第9项参数PS2接口要求;增加参数:电源≥260W;调整质保期及服务要求。
5.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2包“电脑1”和“电脑2”第10项参数PS2接口要求;第5项参数调整为“≥3个音频接口,耳机耳麦单独接口”;增加参数:电源≥260W;调整质保期及服务要求。
6.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2包“白板”尺寸参数调整为“长≥2400mm*宽≥1200mm”。
7.删除“监控摄像头”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的相关要求。
8.相应调整评审办法,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9.其它事宜不变,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16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略) 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信 (略)
地址: (略) 沙河口区星海广场C1区6号公建
联系方式: 0411-*-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振军
电话: 0411-*-80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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