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一标段
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一标段
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人:
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一至八标段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原内容: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8分)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 8分 | 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验收或在建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件加1分,本项得分最高10分。 |
变更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8分)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 8分 | 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验收或在建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件加1分,本项得分最高8分。 |
(2)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九标段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原内容:
4 | 服务保证措施 | 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有机肥施用指导及施用服务方案、有机肥保存方案、土壤检测等服务措施,且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5~10分;措施方法一般、方法基本可行者,得1~5分;识别但未采取对策或未识别者,不得分。 | 5分 |
变更为:
4 | 服务保证措施 | 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有机肥施用指导及施用服务方案、有机肥保存方案、土壤检测等服务措施,且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3~5分;措施方法一般、方法基本可行者,得1~2分;未提供服务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5分 |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 (略)
2023年3月1日
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二
各投标人:
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一至八标段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原内容: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8分)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 8分 | 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验收或在建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件加1分,本项得分最高10分。 |
变更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8分)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 8分 | 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2018年至今验收或在建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件加1分,本项得分最高8分。 |
(2)20 (略) 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6400亩)九标段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原内容:
4 | 服务保证措施 | 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有机肥施用指导及施用服务方案、有机肥保存方案、土壤检测等服务措施,且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5~10分;措施方法一般、方法基本可行者,得1~5分;识别但未采取对策或未识别者,不得分。 | 5分 |
变更为:
4 | 服务保证措施 | 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有机肥施用指导及施用服务方案、有机肥保存方案、土壤检测等服务措施,且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3~5分;措施方法一般、方法基本可行者,得1~2分;未提供服务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5分 |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 (略)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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