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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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标段编号:GC**
标段名称: (略) 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GC*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8 09:00:00
开标时间:2023-03-28 09:30:00
正式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 (略)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集发改审字【2023】3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抵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中佳工程 (略)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拟建地点: (略) 集宁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道路19条,分别为呼格吉东街、昌宁东街、致远东街、巨德路、文德路、励耘路、霸王河东路、家合西路、秀水街、家合东路、知春路、明哲路、祥和中路、*家坝街、祥和东路、白海路、北沙梁街、章盖营街、文苑路安装路灯1318基。

2.6、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等所有工作;

2.7、本项目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

2.8、计划工期:2023年4月 -2023年12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主);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2、设计: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施工:投标单位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 (略) 〔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设备:投标单位具有路灯厂商生产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的机电制造工程师证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或设备生产厂商,其他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3.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单位的类似业绩、获奖、技术、标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3月07日09:00至2023年3月28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审查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09:30分

6.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集宁区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474-*

招标代理单位:内蒙古中佳工程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商务楼5029号

联系人:孙曼

联系电话:*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标段编号:GC**
标段名称: (略) 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GC*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8 09:00:00
开标时间:2023-03-28 09:30:00
正式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 (略)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集发改审字【2023】3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抵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中佳工程 (略)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集宁区新建新能源路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拟建地点: (略) 集宁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建道路19条,分别为呼格吉东街、昌宁东街、致远东街、巨德路、文德路、励耘路、霸王河东路、家合西路、秀水街、家合东路、知春路、明哲路、祥和中路、*家坝街、祥和东路、白海路、北沙梁街、章盖营街、文苑路安装路灯1318基。

2.6、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等所有工作;

2.7、本项目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

2.8、计划工期:2023年4月 -2023年12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主);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2、设计: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施工:投标单位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 (略) 〔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设备:投标单位具有路灯厂商生产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的机电制造工程师证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或设备生产厂商,其他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3.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单位的类似业绩、获奖、技术、标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3月07日09:00至2023年3月28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审查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09:30分

6.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集宁区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474-*

招标代理单位:内蒙古中佳工程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商务楼5029号

联系人:孙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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