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ZB2023008-淮阴工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楼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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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ZB2023008-淮阴工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楼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G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建学生宿舍楼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增“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400万像素室内半球摄像机、8U48盘位磁盘阵列存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及业绩”第1项“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1分”,取消。

3.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及业绩”第2项“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级能力2分”,改为“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级能力2分,*级能力1分,*级能力0.5分”。

4.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及业绩”第5项“自2020年1月以来签订实施的监控类项目100万元以上案例,每个案例1分,最多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改为“自2020年1月以来签订成功实施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案例,每个案例0.5分,最多5分(提供材料如下:①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其内设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备查)”。

5.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售后服务”第2项“本地化服务。营业执照注册 (略) (略) 或有服务机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2/3及以上评委认可)”,改为“本地化服务评分项-投标人承诺:出现故障半小时内电话响应,两小时内到现场服务;一般故障成交供应商在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予以排除。提供承诺及实现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材料(格式自定)且得到2/3及以上评委认可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6.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LCD产品制造商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GA/T 1084-2020《大型活动用拼接显示系统通用规范》的起草”,取消。

7.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所投LCD拼接屏制造商应具有较强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具备抗扰度GB/T 17618-2015.4.2.1和EN 55024 2010+A1-2015 4.2.1和CISPR 24-2015 4.2.1标准的测试能力,能够出具CNAS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中心实验室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体现检测范围内容项)”,取消。

8.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LCD显示单元物理拼缝≤2.5mm,亮度达到500cd/㎡,对比度达到1200:1”,改为“★LCD显示单元物理拼缝≤2.5mm,亮度达到500cd/㎡,对比度达到1200:1”。

9.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备注“含配套辅材”改为“本项用于原监控中心大屏部分更换、维修且含配套辅材”。

10.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6项(与学校原监控系统并网及功能恢复)序号1原系统功能恢复中的“★★1.必须与学校原监控系统无缝对接(否则为无效标)”改为“★★1.必须与学校原监控系统无缝对接(否则为无效标),需支持通过国际GB/T 28181和Onvif等标准协议可靠接入原有isc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实现视频调阅、录像存储、策略管理和云台控制等功能”。

11.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七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第1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2:30-3:00。” 改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2:30-3:00。”

12.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条(开标时间及地点)第1项(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3:00”,改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3:00”。

13.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3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枚乘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  话: 0517-*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G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建学生宿舍楼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增“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400万像素室内半球摄像机、8U48盘位磁盘阵列存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及业绩”第1项“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1分”,取消。

3.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及业绩”第2项“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级能力2分”,改为“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级能力2分,*级能力1分,*级能力0.5分”。

4.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相关资质及业绩”第5项“自2020年1月以来签订实施的监控类项目100万元以上案例,每个案例1分,最多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改为“自2020年1月以来签订成功实施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案例,每个案例0.5分,最多5分(提供材料如下:①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其内设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备查)”。

5.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中的“售后服务”第2项“本地化服务。营业执照注册 (略) (略) 或有服务机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2/3及以上评委认可)”,改为“本地化服务评分项-投标人承诺:出现故障半小时内电话响应,两小时内到现场服务;一般故障成交供应商在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予以排除。提供承诺及实现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材料(格式自定)且得到2/3及以上评委认可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6.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LCD产品制造商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GA/T 1084-2020《大型活动用拼接显示系统通用规范》的起草”,取消。

7.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所投LCD拼接屏制造商应具有较强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具备抗扰度GB/T 17618-2015.4.2.1和EN 55024 2010+A1-2015 4.2.1和CISPR 24-2015 4.2.1标准的测试能力,能够出具CNAS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中心实验室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体现检测范围内容项)”,取消。

8.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LCD显示单元物理拼缝≤2.5mm,亮度达到500cd/㎡,对比度达到1200:1”,改为“★LCD显示单元物理拼缝≤2.5mm,亮度达到500cd/㎡,对比度达到1200:1”。

9.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2项(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序号1设备名称(46寸LCD拼接屏)中备注“含配套辅材”改为“本项用于原监控中心大屏部分更换、维修且含配套辅材”。

10.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条(采购清单、设备参数和技术性能要求)第6项(与学校原监控系统并网及功能恢复)序号1原系统功能恢复中的“★★1.必须与学校原监控系统无缝对接(否则为无效标)”改为“★★1.必须与学校原监控系统无缝对接(否则为无效标),需支持通过国际GB/T 28181和Onvif等标准协议可靠接入原有isc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实现视频调阅、录像存储、策略管理和云台控制等功能”。

11.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七条(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第1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2:30-3:00。” 改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2:30-3:00。”

12.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条(开标时间及地点)第1项(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下午3:00”,改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3:00”。

13.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3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枚乘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  话: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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