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6万吨/年PBST连续聚合项目设计采购施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6万吨/年PBST连续聚合项目设计采购施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 (略) 委托,对上海工程海南PBS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所需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605-1317-B1 2.项目内容:上海工程海南PBS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火灾报警装置 | 1.00 | 套 | 包1-火灾报警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 3.1.8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9 本次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1.10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1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售后服务 3.1.12 卖方提供的各类通信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13 卖方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电话、分布式光纤、防爆火焰探测器)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14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证书或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3.1.15 投标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应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 不应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3.1.16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设备安装和柜内设备端子的接线工作,设备柜(箱)成套交付项目现场,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线。 3.1.17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 3.1.18 投标方必须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的配线与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位接线。 3.1.19 卖方投标文件的技术相应部分必须按照请购文件1.13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3.1.20 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格式见附录三)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件的要求。 3.1.21 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阻燃耐火电缆,必须取得第三方含防喷淋检验报告,所检测项目符合 BS6387:2013或 BS8491:2008标准要求。 3.1.22 为便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统一监控和管理,PBST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接入海南炼化炼油装置*烯炼(芳烃中控室)对应系统网络中,实现与原系统无缝连接。投标人需提供接入方案和无缝接入承诺函。 3.1.23 投标人应提供2个近 5 年内有效的电信专业相关业绩,附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2月14日 8:00至2023年3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14日 09:30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吴晨鸣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毅 | ||||||||
电 话: | 021-*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吴晨鸣 | ||||||||
电 话: | 021-**2809 | ||||||||
电 子 邮 件: | wuchenming.*@*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3月1日 | |||||||||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 (略) 委托,对上海工程海南PBS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所需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605-1317-B1 2.项目内容:上海工程海南PBS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火灾报警装置 | 1.00 | 套 | 包1-火灾报警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 3.1.8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9 本次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1.10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1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售后服务 3.1.12 卖方提供的各类通信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13 卖方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电话、分布式光纤、防爆火焰探测器)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14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证书或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3.1.15 投标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应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 不应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3.1.16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设备安装和柜内设备端子的接线工作,设备柜(箱)成套交付项目现场,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线。 3.1.17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 3.1.18 投标方必须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的配线与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位接线。 3.1.19 卖方投标文件的技术相应部分必须按照请购文件1.13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3.1.20 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格式见附录三)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件的要求。 3.1.21 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阻燃耐火电缆,必须取得第三方含防喷淋检验报告,所检测项目符合 BS6387:2013或 BS8491:2008标准要求。 3.1.22 为便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统一监控和管理,PBST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接入海南炼化炼油装置*烯炼(芳烃中控室)对应系统网络中,实现与原系统无缝连接。投标人需提供接入方案和无缝接入承诺函。 3.1.23 投标人应提供2个近 5 年内有效的电信专业相关业绩,附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2月14日 8:00至2023年3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3月14日 09:30前与张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吴晨鸣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 (略) 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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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毅 | ||||||||
电 话: | 021-*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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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吴晨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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