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答疑公告
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答疑公告
一、原项目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JQ-2023-016
原公告日期:2023年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答疑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中关于制造商成立年限的评分标准:“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在 1996 年 1 月 1 日(不含)至 2001 年 1 月 1 日期间的得 2 分,早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含)的得 5 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有大量优秀的电梯制造商成立于1996年1月1日以后,此要求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成立年限(以开标截止当日为准),大于等于10年小于15年(不含)的得1分,大于等于15年小于25年(不含)的得2分,大于等于25年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35-36页评标办法中关于质量保证的评分标准:“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 1 分,最高 3 分(各- 36 -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疑问:省级以上质量奖证书只有极少数制造商拥有,能满足此评分办法的只有 (略) 一家,此要求有明显的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为了全面体现投标品牌产品的质量优劣,建议改成:“所投电梯制造商曾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的,每获得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P35“质量保证”评分标准由原:“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改为: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1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P79-81页电梯采购清单中要求的电梯载重量为1050kg。
疑问:1050kg是日系电梯的载重,欧美系及国产品牌电梯均为1000kg,历次招标均可通用,请问1000kg或1050kg是否均满足招标要求?
答:招标文件P79-81页电梯采购清单中要求的电梯载重量1050kg改为:1000/1050kg.
4、招标文件P34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制造商成立年限:“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在1996年1月1日(不含)至2001年1月1日期间的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该评分办法与红头文件“财库〔2019〕38号文”中阐述的“(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违背,同时与“(财库【2020】46号)第五条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为使更具有技术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建议本条取消或者更改为:
制造商技术实力:
(1)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中国国家合格认定委员会 CNAS 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
(2)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同时具有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仅获得过其中一个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4页招标公告中-“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除所投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2、3、4条款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注:类似住宅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系指单项合同中电梯数量在50台或以上规模,梯速达到1m/s的住宅电梯供货业绩,上述供货业绩均系指供货或供货与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须为本次所投品牌电梯的供货业绩,合同中须能体现电梯品牌)。”
疑问:本项目投标体现的是电梯品牌及制造商能力,制造商具有一个类似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即可,建议取消代理商或经销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34评分标准制造商成立年限:“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 在1996年1月1日(不含)至2001年1月1日期间的 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经查2022年中国电梯制造商10强榜单,中国电梯制造商10强中仅有广日电梯一家成立时间早于1996年,该条限制了几乎所有国内电梯品牌。不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在招标文件中采用歧视性条件,间接或直接指定采购国外品牌产品,限制国产设备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5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 在2001年1月1日(不含)至2005年1月1日期间的 得2分,早于2001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35评分标准质量保证:“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 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该条评分标准设置极其不合理,全球电梯制造商前四的奥的斯、迅达、通力、蒂升四家在此条3分的评分中竟然1分都拿不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规定,简直是为某日系品牌进行量身定制,严重失去了公平公正。
各地政府质量奖地方评比机构不一样、评比标准水平不一,将海南、宁夏、青海、 (略) 的获奖和广东、江苏、山东、 (略) 的获奖等同本不合理;而且经查电梯制造 (略) 级政府质量奖的仅上海三菱一家,获得两次的也只有杭州西奥一家。电梯制造商仅上海三菱获得两次全国质量奖,其余电梯制造商均未获得(杭州西奥获得一次全国质量奖鼓励奖)。倾向性如此明显,严重失去公开招标的公正性,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誉保障产品”证书、“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证书、“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 1 分,共 计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8、招标文件P34:“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 在1996年1月1日(不含)至2001年1月1日期间的 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 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 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1996年1月1日(含)距离2023年3月9日相差27年,正常年限设置都是用10年、15年、20年、25年来划分,专门设置一个27年很奇怪、莫名其妙。可能产生为某些日系品牌的量身定制误会。建议更改为:‘制造商生产年限(以截止开标当日时间为准),大于等于10年小于15年(不含)的得1.5分,大于等于15年小于20年(不含)的得2.0分,大于等于20年小于25年(不含)的得2.5分。大于25年的得3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P34:“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 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 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该条款只有某日系品牌能拿满分,其他品牌均要失分,具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修改为:“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检验信得过产品”证书、“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证书、“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 1 分,共 计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10、招标文件P35-36页评标办法中关于质量保证的评分标准:“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 1 分,最高 3 分
询疑:省级以上质量奖证书只有极少数制造商拥有,此项获得3分的仅一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制造商连续6年获得“全球电梯制造商10强”的得3分,连续3年获得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11、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中关于制造商成立年限的评分标准:“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在 1996 年 1 月 1 日(不含)至 2001 年 1 月 1 日期间的得 2 分,早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含)的得 5 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询疑:大量优秀的电梯制造商成立于1996年1月1日以后,特别是国产电梯制造商,此要求有明显的排他性,为保证公平公正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成立年限(以开标截止当日为准),大于等于10年小于15年(不含)的得1分,大于等于15年小于25年(不含)的得2分,大于等于25年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P81页参数表中15#、16#、17#井道尺寸为2000*2200,此尺寸无法配置担架梯且《住宅设计规范》要求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需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应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尺寸为1500mm*1600mm或者1600mm*1500mm),12层以下不作担架梯的要求。建议本项目取消担架梯要求,轿厢尺寸由电梯厂家深化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81页参数表中多数电梯的顶层高度为3.88米,本项目要求2.4米的轿厢高度,此尺寸绝大多数厂家均无法响应,建议后期由电梯厂家深化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在商务评分标准中: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 2001 年 1 月 1 日(不含)的得 1 分,在 1996 年1月1日(不含)至 2001 年1月1日期间的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
鉴于本项目定位为特色小镇和康小镇,电梯使用频率较高,应着重考核电梯的能效,且制造商成立时间不能代表制造商实力与产品的实际使用效果,不利于本次项目招标,
建议本项改为:所投品牌电梯型号具有 VDI4707 或 ISO25745 能效 A 级认证证书的得 5 分,只具有上述一项证书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效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在质量保证中: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 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 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
因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包含: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等,请问上述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国质量奖”。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16、建筑图纸缺1~6#、11~14#、S4#、S9#,
答:S9#图纸在原资料中已提供,1~6#、11~14#、S4#为项目二期楼栋,现补充图纸供投标人参考。
17、电梯采购一览表无法区分公寓和叠墅,请明确。
答:①1#--10#、18#、19#楼建筑业态为:公寓
②11#--17#楼建筑业态为:叠墅
③S1#--S10#楼建筑业态为:商业及配套
18、S5#建筑图参数与电梯采购一览表不符、建筑图为7层7站,电梯采购一览表为2层站。请明确。
答:经核查,参数与图纸一致,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本次招标的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偏离?即提高发货前设备款比例至7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本次招标的投标时间是否可以延长一周时间, (略) 向总部争取最为优惠的投标价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本次招标的电梯配置很高,确定的限价908.4万元, (略) 场平均价格水平,是否可以做出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载重要求为“1050kg”。由于电梯设计标准的不同,我公司并没有1050kg这个规格,只有1000kg的规格,核载人数也与1050kg一样,都是13人。请问,是否等同于1050kg?
答:执行本答疑第3条。
23、设计图纸中电梯井道数据是否可以在投标后,根据中标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正?
答:一期电梯井道数据已确定,不能修正;二期电梯井道数据后期经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修正,修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合同金额保持不变。
24、补充说明:评标办法中“报价部分”分值60分调整为62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蓝山湾木艺小镇 (略) 滨湖 (略) 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
一、原项目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JQ-2023-016
原公告日期:2023年2月16日
二、公告内容(答疑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中关于制造商成立年限的评分标准:“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在 1996 年 1 月 1 日(不含)至 2001 年 1 月 1 日期间的得 2 分,早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含)的得 5 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有大量优秀的电梯制造商成立于1996年1月1日以后,此要求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成立年限(以开标截止当日为准),大于等于10年小于15年(不含)的得1分,大于等于15年小于25年(不含)的得2分,大于等于25年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35-36页评标办法中关于质量保证的评分标准:“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 1 分,最高 3 分(各- 36 -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疑问:省级以上质量奖证书只有极少数制造商拥有,能满足此评分办法的只有 (略) 一家,此要求有明显的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为了全面体现投标品牌产品的质量优劣,建议改成:“所投电梯制造商曾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的,每获得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P35“质量保证”评分标准由原:“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改为: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1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P79-81页电梯采购清单中要求的电梯载重量为1050kg。
疑问:1050kg是日系电梯的载重,欧美系及国产品牌电梯均为1000kg,历次招标均可通用,请问1000kg或1050kg是否均满足招标要求?
答:招标文件P79-81页电梯采购清单中要求的电梯载重量1050kg改为:1000/1050kg.
4、招标文件P34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制造商成立年限:“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在1996年1月1日(不含)至2001年1月1日期间的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该评分办法与红头文件“财库〔2019〕38号文”中阐述的“(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违背,同时与“(财库【2020】46号)第五条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为使更具有技术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建议本条取消或者更改为:
制造商技术实力:
(1)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中国国家合格认定委员会 CNAS 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
(2)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同时具有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仅获得过其中一个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4页招标公告中-“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除所投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2、3、4条款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注:类似住宅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系指单项合同中电梯数量在50台或以上规模,梯速达到1m/s的住宅电梯供货业绩,上述供货业绩均系指供货或供货与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须为本次所投品牌电梯的供货业绩,合同中须能体现电梯品牌)。”
疑问:本项目投标体现的是电梯品牌及制造商能力,制造商具有一个类似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即可,建议取消代理商或经销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的住宅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34评分标准制造商成立年限:“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 在1996年1月1日(不含)至2001年1月1日期间的 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经查2022年中国电梯制造商10强榜单,中国电梯制造商10强中仅有广日电梯一家成立时间早于1996年,该条限制了几乎所有国内电梯品牌。不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在招标文件中采用歧视性条件,间接或直接指定采购国外品牌产品,限制国产设备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5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 在2001年1月1日(不含)至2005年1月1日期间的 得2分,早于2001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35评分标准质量保证:“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 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该条评分标准设置极其不合理,全球电梯制造商前四的奥的斯、迅达、通力、蒂升四家在此条3分的评分中竟然1分都拿不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规定,简直是为某日系品牌进行量身定制,严重失去了公平公正。
各地政府质量奖地方评比机构不一样、评比标准水平不一,将海南、宁夏、青海、 (略) 的获奖和广东、江苏、山东、 (略) 的获奖等同本不合理;而且经查电梯制造 (略) 级政府质量奖的仅上海三菱一家,获得两次的也只有杭州西奥一家。电梯制造商仅上海三菱获得两次全国质量奖,其余电梯制造商均未获得(杭州西奥获得一次全国质量奖鼓励奖)。倾向性如此明显,严重失去公开招标的公正性,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建议修改为:“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信誉保障产品”证书、“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证书、“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 1 分,共 计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8、招标文件P34:“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 在1996年1月1日(不含)至2001年1月1日期间的 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 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 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疑问:1996年1月1日(含)距离2023年3月9日相差27年,正常年限设置都是用10年、15年、20年、25年来划分,专门设置一个27年很奇怪、莫名其妙。可能产生为某些日系品牌的量身定制误会。建议更改为:‘制造商生产年限(以截止开标当日时间为准),大于等于10年小于15年(不含)的得1.5分,大于等于15年小于20年(不含)的得2.0分,大于等于20年小于25年(不含)的得2.5分。大于25年的得3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P34:“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 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 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各地政府质量奖名称详见本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备注:提供相应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等评审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该条款只有某日系品牌能拿满分,其他品牌均要失分,具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修改为:“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检验信得过产品”证书、“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证书、“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 1 分,共 计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10、招标文件P35-36页评标办法中关于质量保证的评分标准:“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 1 分,最高 3 分
询疑:省级以上质量奖证书只有极少数制造商拥有,此项获得3分的仅一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制造商连续6年获得“全球电梯制造商10强”的得3分,连续3年获得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11、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中关于制造商成立年限的评分标准:“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2001年1月1日(不含)的得1分,在 1996 年 1 月 1 日(不含)至 2001 年 1 月 1 日期间的得 2 分,早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含)的得 5 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询疑:大量优秀的电梯制造商成立于1996年1月1日以后,特别是国产电梯制造商,此要求有明显的排他性,为保证公平公正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成立年限(以开标截止当日为准),大于等于10年小于15年(不含)的得1分,大于等于15年小于25年(不含)的得2分,大于等于25年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备注:提供相应评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P81页参数表中15#、16#、17#井道尺寸为2000*2200,此尺寸无法配置担架梯且《住宅设计规范》要求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需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应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尺寸为1500mm*1600mm或者1600mm*1500mm),12层以下不作担架梯的要求。建议本项目取消担架梯要求,轿厢尺寸由电梯厂家深化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81页参数表中多数电梯的顶层高度为3.88米,本项目要求2.4米的轿厢高度,此尺寸绝大多数厂家均无法响应,建议后期由电梯厂家深化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在商务评分标准中:制造商成立时间晚于 2001 年 1 月 1 日(不含)的得 1 分,在 1996 年1月1日(不含)至 2001 年1月1日期间的得2分,早于1996年1月1日(含)的得5分。以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起始时间)为准。外资企业,以在国内注册成立时间为准。
鉴于本项目定位为特色小镇和康小镇,电梯使用频率较高,应着重考核电梯的能效,且制造商成立时间不能代表制造商实力与产品的实际使用效果,不利于本次项目招标,
建议本项改为:所投品牌电梯型号具有 VDI4707 或 ISO25745 能效 A 级认证证书的得 5 分,只具有上述一项证书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效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在质量保证中:所投电梯制造 (略) 级( (略) 、自治区)人民 政府及以上颁发的“质量奖”证书(含中国质量协会颁 发的“全国质量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
因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包含: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等,请问上述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国质量奖”。
答:执行本答疑第2条。
16、建筑图纸缺1~6#、11~14#、S4#、S9#,
答:S9#图纸在原资料中已提供,1~6#、11~14#、S4#为项目二期楼栋,现补充图纸供投标人参考。
17、电梯采购一览表无法区分公寓和叠墅,请明确。
答:①1#--10#、18#、19#楼建筑业态为:公寓
②11#--17#楼建筑业态为:叠墅
③S1#--S10#楼建筑业态为:商业及配套
18、S5#建筑图参数与电梯采购一览表不符、建筑图为7层7站,电梯采购一览表为2层站。请明确。
答:经核查,参数与图纸一致,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本次招标的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偏离?即提高发货前设备款比例至7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本次招标的投标时间是否可以延长一周时间, (略) 向总部争取最为优惠的投标价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本次招标的电梯配置很高,确定的限价908.4万元, (略) 场平均价格水平,是否可以做出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载重要求为“1050kg”。由于电梯设计标准的不同,我公司并没有1050kg这个规格,只有1000kg的规格,核载人数也与1050kg一样,都是13人。请问,是否等同于1050kg?
答:执行本答疑第3条。
23、设计图纸中电梯井道数据是否可以在投标后,根据中标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正?
答:一期电梯井道数据已确定,不能修正;二期电梯井道数据后期经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修正,修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合同金额保持不变。
24、补充说明:评标办法中“报价部分”分值60分调整为62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蓝山湾木艺小镇 (略) 滨湖 (略) 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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