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106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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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30106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02 12: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7,339,461.0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星汇龙盛智能化工程

答疑及补遗

潜在投标人:

现将“星汇龙盛智能化工程”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提到的相关投标人需要提供截图和产品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等一系列资料,是在投标阶段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疑一:在投标阶段提供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响应的相关资料可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质疑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还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略) 各区的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只受理总包方和*方的业绩。分包项目不具备录入资格。但是此项目资质条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是要求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参与投标的,资格业绩的要求存在限制、排斥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参与投标的情况。希望能删除此限制。

疑二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三:此项目为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项目信息,未发现有其他智能化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单独招标项目需要提供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此项目业绩要求明显是限制和排除其他具备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请招标方解释本次一个单项的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招标为何设置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的条件要求?

疑三同答疑二。

质疑四:本项目为弱电智能化工程,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及以上,业绩要求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智能化工程大多数是专业分包,项目一般不会在建委报建备案,其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基本不可行,此条款有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到本次的投标嫌疑。考虑到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专业工程无法提供“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建议招标方取消此项目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满足大多数优质投标单位能够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

疑四同答疑二

质疑五: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或证明文书代替)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 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 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本项目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而智能化工程是专业承包工程, (略) 场智能化工程通常采取公开招标与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然而大量的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完工竣备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有太多限制,特别是2020年疫情开始以来,上述条款刻意强调必须提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业绩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对大量具备此业绩的而未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明显有失公平。

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的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体量参比本项目或更大),对业绩要求设置基本没有(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建议招标方取消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给大多数合格优质供应商公平竞争机会,以免引起更多质疑和投诉。

疑五同答疑二

质疑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或证明文书代替)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 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 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本项目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而智能化工程是专业承包工程, (略) 场智能化工程通常采取公开招标与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然而大量的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完工竣备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有太多限制,特别是2020年疫情开始以来,上述条款刻意强调必须提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业绩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对大量具备此业绩的而未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明显有失公平。

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的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体量参比本项目或更大),对业绩要求设置基本没有(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建议招标方取消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给大多数合格优质供应商公平竞争机会,以免引起更多质疑和投诉。

疑六同答疑二

质疑(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所述,本招标文件应为暗标,要求“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而在技术要求中又要求应“提供产品彩页加盖制造商公章”。请明确此处是否有矛盾?作为投标人如何应标?

(2)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且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从所周知,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管部门针对业绩的入库办理基本处于暂停状态。强烈建议对此条进行删除或个性,放宽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单位有机会参与投标, (略) 场竞争。

答疑七:(1)技术部分的编制要求仅针对《技术方案》,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响应的相关资料可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2)同答疑二。

质疑八:投标人对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响应,该部分资料应在投标文件哪个部分进行响应?

答疑八:投标人可附相关资料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质疑九:问题1 :

贵单位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或证明文书代替)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我公司在办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录入时,重庆各区建委反馈的信息为目前暂不接受专业分包单位的业绩录入申请,故我公司的业绩未能录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但我公司承接的业绩是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的。

现贵单位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业绩为投标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排斥合格投标人的情况。请予以修改

问题2:

请明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为暗标。

问题3:

厂家资料是否放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部分

答疑九:1、同答疑二;

2、技术部分为暗标;

3、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响应的相关资料可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质疑十:好你个浓眉大眼的两江项目,现在也开始搞产品控标了,第七章要求提供的一堆资料,让“低价中标”成了笑话啊

答疑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十一: (略)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为什么还要提供业绩?你是不是有意向单位?请做出解释给予回答!

答疑十一:20 (略)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项目业绩要求严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 (略)

2023032

递交时间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02 12: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7,339,461.0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星汇龙盛智能化工程

答疑及补遗

潜在投标人:

现将“星汇龙盛智能化工程”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提到的相关投标人需要提供截图和产品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等一系列资料,是在投标阶段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疑一:在投标阶段提供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响应的相关资料可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质疑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还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略) 各区的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只受理总包方和*方的业绩。分包项目不具备录入资格。但是此项目资质条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是要求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参与投标的,资格业绩的要求存在限制、排斥智能化专业承包单位参与投标的情况。希望能删除此限制。

疑二已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三:此项目为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智能化专项工程招标项目信息,未发现有其他智能化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单独招标项目需要提供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此项目业绩要求明显是限制和排除其他具备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请招标方解释本次一个单项的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招标为何设置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的条件要求?

疑三同答疑二。

质疑四:本项目为弱电智能化工程,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及以上,业绩要求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智能化工程大多数是专业分包,项目一般不会在建委报建备案,其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基本不可行,此条款有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到本次的投标嫌疑。考虑到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专业工程无法提供“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建议招标方取消此项目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满足大多数优质投标单位能够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

疑四同答疑二

质疑五: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或证明文书代替)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 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 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本项目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而智能化工程是专业承包工程, (略) 场智能化工程通常采取公开招标与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然而大量的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完工竣备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有太多限制,特别是2020年疫情开始以来,上述条款刻意强调必须提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业绩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对大量具备此业绩的而未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明显有失公平。

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的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体量参比本项目或更大),对业绩要求设置基本没有(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建议招标方取消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给大多数合格优质供应商公平竞争机会,以免引起更多质疑和投诉。

疑五同答疑二

质疑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或证明文书代替)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 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 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本项目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而智能化工程是专业承包工程, (略) 场智能化工程通常采取公开招标与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然而大量的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完工竣备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有太多限制,特别是2020年疫情开始以来,上述条款刻意强调必须提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业绩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对大量具备此业绩的而未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明显有失公平。

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的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体量参比本项目或更大),对业绩要求设置基本没有(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建议招标方取消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条件,给大多数合格优质供应商公平竞争机会,以免引起更多质疑和投诉。

疑六同答疑二

质疑(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所述,本招标文件应为暗标,要求“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而在技术要求中又要求应“提供产品彩页加盖制造商公章”。请明确此处是否有矛盾?作为投标人如何应标?

(2)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且要求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从所周知,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管部门针对业绩的入库办理基本处于暂停状态。强烈建议对此条进行删除或个性,放宽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单位有机会参与投标, (略) 场竞争。

答疑七:(1)技术部分的编制要求仅针对《技术方案》,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响应的相关资料可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2)同答疑二。

质疑八:投标人对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响应,该部分资料应在投标文件哪个部分进行响应?

答疑八:投标人可附相关资料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质疑九:问题1 :

贵单位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或证明文书代替)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 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我公司在办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录入时,重庆各区建委反馈的信息为目前暂不接受专业分包单位的业绩录入申请,故我公司的业绩未能录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但我公司承接的业绩是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的。

现贵单位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业绩为投标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排斥合格投标人的情况。请予以修改

问题2:

请明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为暗标。

问题3:

厂家资料是否放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部分

答疑九:1、同答疑二;

2、技术部分为暗标;

3、投标人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响应的相关资料可放在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

质疑十:好你个浓眉大眼的两江项目,现在也开始搞产品控标了,第七章要求提供的一堆资料,让“低价中标”成了笑话啊

答疑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十一: (略)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为什么还要提供业绩?你是不是有意向单位?请做出解释给予回答!

答疑十一:20 (略)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项目业绩要求严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9月修改word版编制。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 (略)

20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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