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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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振兴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2日16:0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7日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春二路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TYCGD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

2、原文件(1)履约期限:2023.3.11—2023.12.31(296天)。

现更正为(1)履约期限:2023.3.11—2023.9.30(204天)。

3、原文件履约地点:①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②大台子口岸。

现更正为履约地点:①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②大台子口岸、③大东港港区内。

4、原文件服务需求餐费要求

采购人伙食标准为22元/人/天,具体为早餐标准4元/人/天,午餐标准9元/人/天,晚餐标准9元/人/天(包含配送费用)。工作日(203天)就餐人数计70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93天)就餐人数计27人,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3年预留“832平台”采购金额为36787.00元,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00-37787.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采购人伙食标准为18元/人/天,具体为早餐标准4元/人/天,午餐标准7元/人/天,晚餐标准7元/人/天(包含配送费用)。工作日(141天)就餐人数计130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63天)就餐人数计40人,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3年预留“832平台”采购金额为37528.00元,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00-37528.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春二路15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振兴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2日16:0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7日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春二路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TYCGD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

2、原文件(1)履约期限:2023.3.11—2023.12.31(296天)。

现更正为(1)履约期限:2023.3.11—2023.9.30(204天)。

3、原文件履约地点:①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②大台子口岸。

现更正为履约地点:①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②大台子口岸、③大东港港区内。

4、原文件服务需求餐费要求

采购人伙食标准为22元/人/天,具体为早餐标准4元/人/天,午餐标准9元/人/天,晚餐标准9元/人/天(包含配送费用)。工作日(203天)就餐人数计70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93天)就餐人数计27人,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3年预留“832平台”采购金额为36787.00元,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00-37787.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采购人伙食标准为18元/人/天,具体为早餐标准4元/人/天,午餐标准7元/人/天,晚餐标准7元/人/天(包含配送费用)。工作日(141天)就餐人数计130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63天)就餐人数计40人,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3年预留“832平台”采购金额为37528.00元,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00-37528.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9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春二路15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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