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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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沧州渤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项目名称: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略) 3个街道办事处83个老旧小区(229栋住宅楼6718户,建筑面积约82.7万平方米)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外墙保温、外墙粉刷、屋顶防水、楼梯内墙面粉刷、栏杆扶手修复、楼道灯更换、楼宇门(对讲机)改造、地面修复、新建雨水管网、规划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广告牌、规划机动车充电桩、规划小区出租摊位等。(具体见招标文件)2.4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2.5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4.5万元。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通过相关评审。
2.2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招标人的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及配套服务等,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并参与和通过相关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未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款规定不适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部成员。)3.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精神,鉴于本招标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将本次招标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1 09:00至2022-12-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骅 (略)
地址: (略) 新海西路地址: (略) (略) 广场C座六楼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人:刘昭扬
电话:

0317-*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本项目(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做出变更,具体说明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条:其他文字不变,原内容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2日14时00 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 时00 分”;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5条:其他文字不变,原内容中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时间当月(可不含)起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3月(可不含)起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编列内容栏修改为:“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90日”;

4.为保障招标后续工作的顺畅,投标文件中可能涉及到变更后的时间、应改未改仍表述为原时间的,除非评标委员会通过澄清等环节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将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不通过或被否决。本款规定不适用于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文件、证书、保证等和须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文件法定有效期的认定。

以上是本次说明的全部内容,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经常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含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其他发布媒体)接收查看后续相关信息。

河北海骅 (略)

2023年03月03日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沧州渤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项目名称: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略) 3个街道办事处83个老旧小区(229栋住宅楼6718户,建筑面积约82.7万平方米)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外墙保温、外墙粉刷、屋顶防水、楼梯内墙面粉刷、栏杆扶手修复、楼道灯更换、楼宇门(对讲机)改造、地面修复、新建雨水管网、规划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广告牌、规划机动车充电桩、规划小区出租摊位等。(具体见招标文件)2.4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2.5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4.5万元。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通过相关评审。
2.2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招标人的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及配套服务等,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并参与和通过相关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未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款规定不适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部成员。)3.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精神,鉴于本招标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将本次招标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1 09:00至2022-12-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骅 (略)
地址: (略) 新海西路地址: (略) (略) 广场C座六楼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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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人:刘昭扬
电话:

0317-*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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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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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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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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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本项目( (略) 县城建设样板培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做出变更,具体说明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条:其他文字不变,原内容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2日14时00 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 时00 分”;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5条:其他文字不变,原内容中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时间当月(可不含)起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3月(可不含)起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编列内容栏修改为:“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90日”;

4.为保障招标后续工作的顺畅,投标文件中可能涉及到变更后的时间、应改未改仍表述为原时间的,除非评标委员会通过澄清等环节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将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不通过或被否决。本款规定不适用于需要第三方出具的文件、证书、保证等和须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文件法定有效期的认定。

以上是本次说明的全部内容,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经常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含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其他发布媒体)接收查看后续相关信息。

河北海骅 (略)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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