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招标公告变更】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
【金寨县】【招标公告变更】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的补充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现对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全部予以删除,取消投标人签到流程,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3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的补充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现对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全部予以删除,取消投标人签到流程,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3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增加“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内容为: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 (略) 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 (略) 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将严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要求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为准。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现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金额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略) 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
注: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1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增加“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内容为: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 (略) 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 (略) 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将严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要求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为准。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现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金额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略) 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
注: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1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的补充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现对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全部予以删除,取消投标人签到流程,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3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的补充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现对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此项内容全部予以删除,取消投标人签到流程,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3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增加“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内容为: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 (略) 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 (略) 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将严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要求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为准。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现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金额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略) 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
注: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1日
关于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公安局车驾管中心及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并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增加“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要求,内容为: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 (略) 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 (略) 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将严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要求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为准。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现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金额9%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略) 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
注: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永正 (略)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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