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高新区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设备采购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达州市高新区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设备采购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06 10:3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309,4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pbb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高新区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补遗书01号)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 (略) 高新区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2、投标供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满分 3 分。注: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3、满足涉密系统集成*级资质要求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2、投标供应商2018年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3、满足涉密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 (略) 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3年3月3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06 10:3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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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309,4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pbb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高新区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补遗书01号)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 (略) 高新区智慧公安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2、投标供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满分 3 分。注: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3、满足涉密系统集成*级资质要求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2、投标供应商2018年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否则不得分。3、满足涉密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 (略) 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3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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