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章丘设备制造中心废旧物资处置001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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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章丘设备制造中心废旧物资处置001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

(略) (略) 章丘设备制造中心废旧物资处置001竞争性谈判公告已于2023年3月2日发布,原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为使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名,现决定调整资质要求,并延长报名时间。现发布补充公告,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款项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而采购文件的其他调价与款项仍然有效,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原资质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企业必须为国有企业,国有占股50%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与民营企业报价,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修改为:国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企业必须为国有企业,国有占股50%以上,不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与民营企业报价, (略) 可参与报价。

2、延长报名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9日17时00分。

3、报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3日12时00分。

4、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5、报价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6、谈判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

7、本次谈判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仍然有效。

(略) (略) 章丘设备制造中心废旧物资处置001竞争性谈判公告已于2023年3月2日发布,原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为使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名,现决定调整资质要求,并延长报名时间。现发布补充公告,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款项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而采购文件的其他调价与款项仍然有效,补充及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原资质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企业必须为国有企业,国有占股50%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与民营企业报价,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修改为:国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企业必须为国有企业,国有占股50%以上,不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与民营企业报价, (略) 可参与报价。

2、延长报名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9日17时00分。

3、报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3日12时00分。

4、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5、报价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6、谈判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

7、本次谈判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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