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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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5:37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3月2日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本澄清公告所列述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1、本澄清公告对“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中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③、配备造价负责人进行调整:

原文:③、配备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房建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修改后:

③、配备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招标人: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 (略)


日期:2023年3月6日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5:37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3月2日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本澄清公告所列述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1、本澄清公告对“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中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③、配备造价负责人进行调整:

原文:③、配备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房建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修改后:

③、配备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招标人: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 (略)


日期: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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